高青县公安局
标题: 高青县公安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209B/2023-538095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5-08 发布机构: 高青县公安局

高青县公安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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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服务水平,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行政权力的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使行政权力公开透明。

 二、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 

(二)真实公正。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办事结果应当公平公正。 

(三)及时便民。政务公开一定要做到及时,要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四)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三、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注重通过主流媒体、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平台及时作出有理有据的回应,防止风险预期自我实现。 

(二)落实有关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在门户网站公开和在主流媒体推广。    

(三)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维护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的畅通,答复时限、答复格式、答复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协助调查任务及时有效办理。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主动公开。  

四、政务公开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统筹分工。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靠上抓,层层抓好落实。优化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在办公室,进一步明确专人承担具体工作任务,协调处理政务公开重大事项,部署推进有关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依申请公开办理、保密审查等制度建设,规范公开程序,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准确、不泄密,确保工作质量。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采取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