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公安局

高青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4-25

《高青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高青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包含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邮政编码等。

2.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政策解读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机关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采购实施情况;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要部署执行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户政管理、监所管理及其他单位承担的审查、审批业务、服务事项及办事指南。

5.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本机关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6.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本机关人事任免信息;

7.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aoqing.gov.cn)。

2.《高青县人民政府公报》(http://www.gaoqing.gov.cn/gongkai/channel_c10671/)。

(1)《高青县人民政府公报》线上查阅

可登录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专栏(http://www.gaoqing.gov.cn/gongkai/channel_c10671/)查阅数字化政府公报,专栏提供了公报查询、下载和打印等功能。

(2)《高青县人民政府公报》免费赠阅点(线下查阅)

高青县政务服务大厅设有政府公报免费取阅点。赠阅点:高青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务服务大厅),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7号;联系方式:0533-6983505;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获取查阅方式:现场免费查阅。

3. 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高青政务”(微信号:gaoqingzhengfu)。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5.政府信息查阅点:本机关在高青县档案馆(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21号;联系方式:0533-6967737;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服务内容:查询、复制、打印政府信息)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到高青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85号。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2189929。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受理机构:高青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

来信请寄: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85号,高青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网上公安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6300;联系电话:0533-2189929。

3.网上申请

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qing.gov.cn)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登陆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http://www.gaoqing.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18),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在线申请平台使用注意事项:(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应填写完整,联系电话、地址、信息获取方式要填写正确。(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内容应真实有效,同时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aoqing.gov.cn)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高青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高青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85号

邮政编码:25630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2189929

传真:0533-6961107

电子邮箱:gqxgajzwgk@zb.shandong.cn(此邮箱仅供沟通联系使用,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81号

邮政编码:25630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6967090

传  真:0533-6967065

电子信箱:gqxzfbgsxxzx@zb.shandong.cn

 

 

行政复议机关:高青县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高青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县机关综合办公楼916室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300

联系电话: 0533-6981239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高青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芦湖路以东、长江路以北。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300

联系电话:0533-6965760

 

附件1: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附件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图.docx

 

 

 

附件1

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方式

□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

(仅限公民申请)

□ 纸面

□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可多选)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可多选)

□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图

           

高青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3

图解      音频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始,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公安局网上公安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85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2135118;传真:0533-6961107;邮箱:gqxga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高青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多形式加强政民互动,政务公开工作实现了新提升。

(一)主动公开

坚持以制度为统领,制定《高青县公安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落实任务目标,实行量化管理。着力做好治安管理、户籍管理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3年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公开信息120余条、比2022年增加20余条;“高青警方”微博发布信息500余条,“高青微警”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60余条,“高青公安”抖音号发布信息190余条。创新利用情景模拟、小剧场等形式开展反诈政策解读。加强互动回应,开展“警营开放日”活动,办理12345热线群众诉求2000余件。

(二)依申请公开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部门会商力度,对于涉及其他部门的申请件,积极与涉及部门沟通联系,最大程度满足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需求。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比上年度增加1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物业管理领域。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3件,其中予以公开1件、无法提供2件。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政务公开工作重点,调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细化户籍管理指标设置。做好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及时清理失效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准确无误。严格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落实专人审核机制,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做好政务系媒体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高青公安”抖音号、“高青警方”微博、“高青微警”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信息,拓展公开渠道,“高青公安”抖音号关注量6.6万人、“高青微警”微信公众号关注量9900余人。做好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新开设“机构简介”栏目,规范公开机构信息。

(五)监督保障

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根据科室职责重新确定网上公安办公室作为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牵头科室,配备专职人员1名,兼职人员1名。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组织召开培训会1次,加强民警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6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58

行政强制

42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3.9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变动频繁,工作多次交接,导致工作不连续,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务公开工作进展。

二是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协同度不高,部分信息仅通过单一平台公开,降低了信息传播率。如,有的政府信息仅通过政府网站公开,而政务新媒体侧重于公开工作动态信息。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将任务落实到人。指定指挥中心网上公安办公室1名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另配备1名兼职人员,两名工作人员相互补位,确保人员调整后不出现工作断档,有效提高了工作连续性。

二是加强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协同度,综合运用政府网站以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抖音号等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重要信息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同步公开,在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的同时,提高了信息传播度。“高青公安”抖音号关注量已达到6.6万,最高阅读量上万人次,切实提高了信息受众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2023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2023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制定了《高青县公安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重点任务、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按季度公开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年度重点工作的执行措施、进展情况和后续举措。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优化《高青县公安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公开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办结时限和监督途径,及时公开执法结果等信息,确保公开任务落地落实。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共承办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提案5件,办复率为100%。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所有提案办理复文或摘要以及办理总体情况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题中予以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加强政民互动,推进警民关系。通过“110宣传”“开学季”民警进校园”“高考安保”“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知识宣传”等活动,在服务群众同时,增进群众理解和支持。积极做好网民沟通互动,及时解答网友提出的问题,第一时间发布预警信息、工作动态。深入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宣传,聚焦群众“急难愁盼”,《5分钟!神兵警犬“咖啡”成功搜寻到手机》《锦旗、感谢信、暖心奶茶……高青公安收获满满》等多篇稿件被山东公安官微、人民公安报宣传报道。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1.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2.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高青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8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始,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公安局网上公安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85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2135118;传真:0533-696110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高青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创新思路举措,强化流程再造,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一)主动公开

建立完善县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对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安工作有部署、有检查,先后完善建立《高青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制度》、《高青县公安局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意见》、《高青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报告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2022年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公开信息100余条、比2021年增加了25%。在微博“高青警方”公开信息423余条,在微信公众号“高青微警”公开信息458余条,抖音“高青公安”224条。通过政府信箱共收到11件,答复了11件留言,主要涉及身份证办理、更换和补办等问题,全部留言在3个工作日之内答复完毕。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本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同比增长200%,上年度结转0件。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成建制小区物业管理方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及执行情况的说明。应急管理消防部门的消防设施管理规定和消防设备使用和保管维护方面的内容。共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2件,其中予以公开0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无法提供2件、不予处理0件、其它处理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

2022年度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公安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健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我局积极畅通言论渠道,按照规范、透明、说法、高效运行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及时准确公开我局政务信息,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坚持权,我局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监督领导机制,并通过高青县政务公开网上平台及时投诉电话。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注重提高政务公开服务工作质量,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注重挖掘基层警备执法过程中的创新做法,开通微博“高青公安”、微信公众号“高青微警”、抖音平台“高青公安”,结合群众需求,公开防诈反诈、冬季严打整治、“利剑”2022、百日行动、护航二十大、创满意保平安等专栏信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LED显示屏等媒介公开政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

在局党委的重视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加强对培训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参培人员的管理,切实保证培训的质量。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围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的总要求,强调对主要业务工作做到公开透明、规范运作,围绕事关公安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焦点”问题,把群众特别关心关注、反映最强烈的事纳入政务公开范畴,并根据工作重点变化和发展,不断拓展和深化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渠道。局民生服务在线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1名专职人员、2名兼职人员。2022年开展政务公开培训1次,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青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5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8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0.9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2年,从日常保障及监测情况反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以下三个方面问题:一政府信息公开保障能力不足,存在部分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不及时或内容不规范现象;二是“五公开”程度不够深入,公开的内容过于“动态化”,缺少政务公开要求的客观数据或进度;三是部分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不规范,答复内容或渠道、方式不符合新《条例》、新规定的相关要求。

(二)改进措施

根据存在的问题,高青县公安局开展专项整改,具体举措如下:

1、加强业务培训与监督考核。加大对基层一线执法单位的指导力度,坚持业务培训常态化,提高县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全面加强监督考核,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提升基层单位政务公开水平。

2、以决策公开引领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开设决策公开专栏,有序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会议开放和过程信息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改进升级数据公开栏目,通过图表图解等形式展示高青县局服务全县经济、社会治安品质民生和服务高青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等民生相关数据。

3、规范依法申请公开处理流程。结合新修订的《条例》,对依申请公开的模板进行优化,并形成依申请公开办件处理答复和存档规范,组织召开依申请公开办理专题培训会,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接收、登记、补正、拟办、答复、送达、存档等办理程序,有效提高全县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2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本机关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及《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县政府办公室的直接指导下,按照省、市政务公开有关要求,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充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完善。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 ,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建立健全六项制度。我局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和监督等六项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是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同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我们主要做到三个更加: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公开时间更加及时、公开重点更加突出。

三是用好载体,完善政务公开形式。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

四是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落实。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重点以《行政许可法》实施为突破口,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高青县公安局局共办理政协委员提案2件(不予公开)。这些建议、提案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集中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热切期盼,充分体现了各位代表、各位委员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重要的决策参考价值。全部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均在规定期限内书面答复代表、委员,办复率为100%。对因政策或条件限制,暂不能解决的,实事求是地说明原因,认真细致地作出解释,得到了代表、委员的理解,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委员满意率达到100%。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县政府办公室的领导下,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探索和创新,充分发挥全媒体矩阵传播影响力,提高了政务信息发布的量与质。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方式,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力,运用微信公众平台、抖音平台、微博平台、宣传标语、社区宣传栏、LED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和方法,促进多方信息共享,逐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加强对公开政务信息的把关,确保信息的准确及时,为群众提供最新最权威的信息,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效率。并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利用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参与到政务公开中来,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1.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2.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高青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9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始,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公安局网上公安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85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2135118;传真:0533-696110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制定《高青县公安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贯彻落实。2021年在县政府网站公开信息80余条,在微博“高青公安”公开信息650余条,在微信公众号“高青微警”公开信息190余条。通过政府信箱共收到7件群众留言,答复了7件留言,主要涉及身份证的办理、更换和补办等问题,全部留言都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完毕。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上年度未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制定信息发布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前要进行审核,审查信息内容是否正确、公开事项范围是否准确等。实行政府信息保密审核制度,对准备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核,确保其不涉密后进行公开。严格按照县政府部署要求落实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对之前发布的文件、公开的信息进行调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加强县政府网站信息保障,开设机构职能、治安管理、行政执法公示等栏目,分类公开政府信息。开通微博“高青公安”、微信公众号“高青微警”,结合群众需求,公开防诈反诈、冬季严打整治、创满意保平安等信息,同时,在“高青微警”开设政府网站、办事服务入口,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方便群众办事。

(五)监督保障

健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局民生服务在线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1名专职人员、2名兼职人员。2021年开展政务公开培训2次,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青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0.6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1

1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规范。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提升,处理信息能力不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完善工作日常运行机制,建立公安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协调机制、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等。

二是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组织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民警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1〕5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39号)各项规定,制定了《高青县公安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强化政民互动,组织开展警营开放日10余次,拓展公安机关与群众沟通联系渠道,充分倾听群众呼声诉求,树立了公安机关良好形象。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共承办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0件,承办县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提案1件,办复率为100%,在县政府网站建议提案专题集中公开了提案人、提案原文、提案办理结果等信息。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在微信公众号“高青微警”,为了加大反诈宣传力度,防范电信诈骗,利用图片形式制定“反诈晴雨表”,讲解身边被骗的案例,并提醒群众做好防范。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高青县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2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高青县公安局网上公安办公室综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始,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公安局网上公安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85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2135118)。

一、总体情况

(一)体制机制建设

1、县公安局紧紧围绕群众关注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动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建立了由县局党委委员、指挥中心主任付朝旭为组长,指挥中心、政工室、法制大队和各有关业务部门领导参加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指挥中心网上公安办公室,其他部门在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负责具体实施各项推进工作。县局网上公安办公室配备一名民警、两名辅警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方面的联络协调工作,完善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

2、县公安局结合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工作规范和机制。一是制订《高青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规范,细化标准。二是完善工作日常运行机制,建立了公安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协调机制、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等。三是完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机制,建立健全依法申请公开内部处理程序等。印制了业务资料汇编和典型案例汇编,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提升执法和服务水平。四是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民警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二)主动公开

2020年度,县公安局在县政务服务网站发布业务工作等各类信息60条,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篇、信息公开制度1篇、信息公开指南1篇;高青公安微博公开信息120条,高青公安政务微信公开信息150条;共收到3件政协委员提案,内容主要涉及打击防范电信诈骗、规范犬类管理和公安部门摄像头加强管护等问题。对待政协委员提案,本着对政协委员高度负责的精神,对每一件提案,都能认真调研,努力提高办理工作质量,不断探索办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及时办理、落实委员提案,提前完成办理工作,并主动公开办理结果,政协委员对县局主办件答复满意率100%。2020年比去年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不断扩大,信息公开数量进一步增长,公开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依申请公开

1、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按时办结数1件。在办结的申请中:予以公开1件,不予公开0件,无法提供0件,不予处理0件,其他处理0件。

2、收费和减免情况

2020年,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本单位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1件。其中,未经复议直接起诉0件,复议后起诉0件。在行政诉讼案件中,结果维持数0件,结果纠正数0件,尚未审结数0件,其他结果数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

县公安局积极主动地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了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对重点领域的行政许可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信息及时准确发布,不断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五)平台建设

为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县公安局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保障,扩大新媒体应用途径,专门配备三名工作人员,并通过高青网上公安局网站、高青公安微博、高青公安政务微信、民生警务服务平台等多种渠道,主动为群众提供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过程中,提高了工作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方便了群众办事。2020年,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获得群众好评。

(六)监督保障

1、完善工作日常运行机制,建立了公安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协调机制、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等。

2、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组织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民警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3、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引入“网上评议”新形式,将监督权、评议权、参与权主动交给群众,使评估更具公正性和客观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

 0

 4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

 0

 6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1

 0

 125

行政强制

 24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8

189.6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0

 1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充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是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实行时间短,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三是公安内容公布的局限性。当前,维稳形势严峻,公安工作信息内容敏感,而且大部分涉密,公开程度受限。

(二)改进措施

2021年,县公安局将严格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目标,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

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准确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充实政府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等各类文件内容,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是加强培训学习。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继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深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是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高青县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编制2019年汨罗市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始,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公安局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85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2135118;传真:0533-2139588)。

一、总体情况

高青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政务公开的要求和部署,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以行政权力为重点,以政务公开为原则,以电子政务为载体,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认真扎实工作,依法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取得了良好的成果。现将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1、建立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建立完善信息公开管理体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政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各所队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并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中心工作开展,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为保障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我局对政府信息发布的内容、时限、信息组织、信息审核等事项提出了明确要求,确定了专门的信息公开联络员,将政府信息报送与各科室工作职能紧密联系起来,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完整准确。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积极参加信息公开培训,学习相关资料。

3、建立政务公开工作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局负责领域信息公开的标准,按要求对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渠道、公开时间及发布格式等严格把关,有效指导、规范信息公开工作。

4、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明确、细化了各科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分工和职责,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制、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监督通报、档案管理一系列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5、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工作责任追究制度。采取日常监督和定期监督结合的方式,确保信息公开落实到位。日常监督由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对信息公开进行统计;定期监督由分管领导亲自抓,对于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

6、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所有公开信息均由局领导传阅审查,机要部门进行保密审核通过后才进行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1.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度,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政府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19年,我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新调整了以朱潘杰副市长为组长,以张仁幼主任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我局信息公开等工作,确定行政审批服务科为信息公开的牵头部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制定和完善我局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及网上公开信息的编辑发布工作。进一步拓宽政务信息公开的主渠道,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1、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充实工作人员,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工作效能。建立健全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和工作规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监督保障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依法开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培训,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的关系,指导、督促各部门按要求正确公布相关政府信息。积极组织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努力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

2、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执法依据、办事程序和相关政府信息作为重点,大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网上交流相结合,促进公安机关工作公开透明运行,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各项警务工作的促进作用。积极探索解决群众反映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弹性过大的问题,制定重大事项专家咨询、社会听证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为公安机关重大决策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3、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加大公安机关新闻发布力度,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借助QQ、微信等社会公共媒体资源,加大法治宣传和公安工作介绍力度,密切警民关系,主动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利用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高青微警)的传播优势,主动推送应予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4、进一步建设政务信息公开网站。改进完善政务公开网站,逐步扩大网上信息公开、交流互动、办事服务的范围。完善政务公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加强督促引导,不断完善公安互联网站体系,提升整体服务水平,打造公正透明、为民服务的“网上平台”。

县公安局将按照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贴近和帮助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的连心桥。

(六)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 实”的工作要求,制定相关的信息公开制度,确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承办其他部门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2019年,为贯彻实施新《条例》,我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高青县公安局信息公开指南》制度,明确了公开内容和任务分工,细化工作部署,切实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

0

5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1

0

0

行政强制

24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0

174.9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我局的政务公开虽取得一定成绩,但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流于形式;二是政务公开资料没能按要求进行整理归档;三是机构职能、概况简介等基本信息未能适时更新。

(二)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争取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按照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公开。

(四)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资料建档工作,使到政务公开有史可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1、高青县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docx

          2、高青县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pdf

 

 

 

高青县公安局

2020年1月17日

高青县公安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1-17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在高青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高青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

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组成,并附有相关统计表格。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始,至2018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公安局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85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2135118;传真:0533-2139588)。

一、概述

高青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政务公开的要求和部署,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以行政权力为重点,以政务公开为原则,以电子政务为载体,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认真扎实工作,依法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取得了良好的成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高青县公安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条。

(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高青县公安局无建议提案办事结果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2018年,高青县公安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8年,高青县公安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

(一)机构情况

截至2018年底,高青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数量为1个。

(二)人员情况

截至2018年底,高青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量为1人。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我局的政务公开虽取得一定成绩,但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流于形式;二是政务公开资料没能按要求进行整理归档;三是机构职能、概况简介等基本信息未能适时更新。

(二)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争取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按照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公开。

(四)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资料建档工作,使到政务公开有史可查。

 

 

附: 2018年度高青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1、高青县公安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docx
                 2、高青县公安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pdf


高青县公安局

2019年1月17日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高青县公安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8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8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0

(二)镇、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0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



(一)公报发行期数

0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0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0

(二)镇办

0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0

(二)镇办

0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数

1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注:各子栏目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高青县公安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1-17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在高青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高青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

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组成,并附有相关统计表格。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始,至2017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公安局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85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2135118;传真:0533-2139588)。

一、概述

高青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政务公开的要求和部署,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以行政权力为重点,以政务公开为原则,以电子政务为载体,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认真扎实工作,依法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取得了良好的成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高青县公安局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高青县公安局无建议提案办事结果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2017年,高青县公安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7年,高青县公安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

(一)机构情况

截至2017年底,高青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数量为1个。

(二)人员情况

截至2017年底,高青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量为1人。

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我局的政务公开虽取得一定成绩,但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流于形式;二是政务公开资料没能按要求进行整理归档;三是机构职能、概况简介等基本信息未能适时更新。

(二)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争取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按照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公开。

(四)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资料建档工作,使到政务公开有史可查。

 

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1、高青县公安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docx
                 2、高青县公安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pdf


 

高青县公安局

2018年1月17日

 

附: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高青县)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0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0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



(一)公报发行期数

0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0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0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0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人次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人次

0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人次

0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0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高青县公安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1-18

本报告由高青县公安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公安局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85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2135118;传真:0533-2139588)。

一、概述

高青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政务公开的要求和部署,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以行政权力为重点,以政务公开为原则,以电子政务为载体,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认真扎实工作,依法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取得了良好的成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高青县公安局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2016年,高青县公安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暂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6年,高青县公安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我局的政务公开虽取得一定成绩,但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流于形式;二是政务公开资料没能按要求进行整理归档;三是机构职能、概况简介等基本信息未能适时更新。

(二)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争取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按照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公开。

(四)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资料建档工作,使到政务公开有史可查。

 

附:2016年度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1、高青县公安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docx
                 2、 高青县公安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pdf

 

高青县公安局

2017年1月18日

 

2016年度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0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0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



(一)公报发行期数

0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0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0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0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0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0

十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十三、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四、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高青县公安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1-18

本报告由高青县公安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公安局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85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2135118;传真:0533-2139588)。

一、概述

高青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政务公开的要求和部署,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以行政权力为重点,以政务公开为原则,以电子政务为载体,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认真扎实工作,依法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取得了良好的成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高青县公安局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2015年,高青县公安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暂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5年,高青县公安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我局的政务公开虽取得一定成绩,但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流于形式;二是政务公开资料没能按要求进行整理归档;三是机构职能、概况简介等基本信息未能适时更新。

(二)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争取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按照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公开。

(四)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资料建档工作,使到政务公开有史可查。

附件:1、高青县公安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docx
                 2、高青县公安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pdf



高青县公安局

2016年1月18日


高青县公安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1-20

本报告由高青县公安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公安局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85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2135118;传真:0533-2139588)。

一、概述

高青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政务公开的要求和部署,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以行政权力为重点,以政务公开为原则,以电子政务为载体,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认真扎实工作,依法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取得了良好的成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高青县公安局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2014年,高青县公安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暂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4年,高青县公安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我局的政务公开虽取得一定成绩,但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流于形式;二是政务公开资料没能按要求进行整理归档;三是机构职能、概况简介等基本信息未能适时更新。

(二)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争取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按照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公开。

(四)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资料建档工作,使到政务公开有史可查。

 附件:1、高青县公安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docx
                  2、高青县公安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pdf


高青县公安局

2015年1月20日


高青县公安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1-21

本报告由高青县公安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公安局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85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2135118;传真:0533-2139588)。

一、概述

高青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政务公开的要求和部署,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以行政权力为重点,以政务公开为原则,以电子政务为载体,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认真扎实工作,依法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取得了良好的成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高青县公安局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2013年,高青县公安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暂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3年,高青县公安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我局的政务公开虽取得一定成绩,但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流于形式;二是政务公开资料没能按要求进行整理归档;三是机构职能、概况简介等基本信息未能适时更新。

(二)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争取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按照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公开。

(四)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资料建档工作,使到政务公开有史可查。

附件:1、高青县公安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docx
                 2、高青县公安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pdf


高青县公安局

2014年1月21日


高青县公安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1-13

本报告由高青县公安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公安局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85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2135118;传真:0533-2139588)。

一、概述

高青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政务公开的要求和部署,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以行政权力为重点,以政务公开为原则,以电子政务为载体,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认真扎实工作,依法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取得了良好的成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高青县公安局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2012年,高青县公安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暂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2年,高青县公安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我局的政务公开虽取得一定成绩,但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流于形式;二是政务公开资料没能按要求进行整理归档;三是机构职能、概况简介等基本信息未能适时更新。

(二)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争取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按照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公开。

(四)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资料建档工作,使到政务公开有史可查。

附件:1、高青县公安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docx
                 2、高青县公安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pdf

 

高青县公安局

2013年1月13日

 

高青县公安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1-16

本报告由高青县公安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公安局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85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2135118;传真:0533-2139588)。

一、概述

高青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政务公开的要求和部署,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以行政权力为重点,以政务公开为原则,以电子政务为载体,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认真扎实工作,依法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取得了良好的成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高青县公安局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2011年,高青县公安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暂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1年,高青县公安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我局的政务公开虽取得一定成绩,但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流于形式;二是政务公开资料没能按要求进行整理归档;三是机构职能、概况简介等基本信息未能适时更新。

(二)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争取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按照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公开。

(四)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资料建档工作,使到政务公开有史可查。

附件:1、高青县公安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docx
                 2、高青县公安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pdf


高青县公安局

2012年1月16日


高青县公安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1-16

本报告由高青县公安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公安局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85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2135118;传真:0533-2139588)。

一、概述

高青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政务公开的要求和部署,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以行政权力为重点,以政务公开为原则,以电子政务为载体,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认真扎实工作,依法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取得了良好的成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高青县公安局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2010年,高青县公安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暂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0年,高青县公安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我局的政务公开虽取得一定成绩,但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流于形式;二是政务公开资料没能按要求进行整理归档;三是机构职能、概况简介等基本信息未能适时更新。

(二)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争取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按照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公开。

(四)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资料建档工作,使到政务公开有史可查。

附件:1、高青县公安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docx
                 2、高青县公安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pdf


高青县公安局

2011年1月16日


高青县公安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0-01-16

本报告由高青县公安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公安局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85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2135118;传真:0533-2139588)。

一、概述

高青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政务公开的要求和部署,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以行政权力为重点,以政务公开为原则,以电子政务为载体,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认真扎实工作,依法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取得了良好的成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高青县公安局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2009年,高青县公安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暂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09年,高青县公安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我局的政务公开虽取得一定成绩,但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流于形式;二是政务公开资料没能按要求进行整理归档;三是机构职能、概况简介等基本信息未能适时更新。

(二)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争取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按照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公开。

(四)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资料建档工作,使到政务公开有史可查。

附件:1、高青县公安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docx
                 2、高青县公安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pdf


高青县公安局

2010年1月16日


高青县公安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09-01-16

本报告由高青县公安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公安局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85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2135118;传真:0533-2139588)。

一、概述

高青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政务公开的要求和部署,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以行政权力为重点,以政务公开为原则,以电子政务为载体,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认真扎实工作,依法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取得了良好的成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高青县公安局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2008年,高青县公安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暂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08年,高青县公安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我局的政务公开虽取得一定成绩,但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流于形式;二是政务公开资料没能按要求进行整理归档;三是机构职能、概况简介等基本信息未能适时更新。

(二)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争取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按照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公开。

(四)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资料建档工作,使到政务公开有史可查。

附件:1、高青县公安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docx
                 2、高青县公安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pdf



高青县公安局

200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