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公安局
标题: 解读《高青县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209B/2021-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1-22 发布机构: 高青县公安局

解读《高青县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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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报编制背景

根据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高青县公安局根据公安工作实际,编制本年度报告。

二、报告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

三、主要内容

《高青县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高青县公安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高青县政府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0533-2135118。

四、具体情况

在县政府网站“建议提案办理”栏目主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完善公安局信息公开目录,更新高青县公安局信息公开指南,充实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工作的透明度,及时将出台的部门文件、政策落实第一时间在政府网站上发布。一是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部门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部门权责清单和服务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一一进行了公开;三是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和本单位网站以及新闻媒体、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及时、全面、有效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广大公众提供了比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