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公安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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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209B/2024-545423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6-19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公安局 |
为全面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服务水平,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国务院、山东省、淄博市及我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紧扣高青县公安局2024年工作重点,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治理,不断提升公安机关警务信息公开水平。
二、公开内容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使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注重通过主流媒体、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平台及时作出有理有据的回应,防止风险预期自我实现。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维护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的畅通,答复时限、答复格式、答复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协助调查任务及时有效办理。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靠上抓,层层抓好落实。优化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在办公室,进一步明确专人承担具体工作任务,协调处理政务公开重大事项,部署推进有关工作。
(二)严格问效。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的绩效考核,不定期对各单位开展政务工作的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并督促及时整改。
(三)加强审查。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加强管理,确保没有问题。
(四)定期培训。制定《高青县公安局2024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对象,确定培训内容及方式,培训围绕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注意事项等方面开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有关要求
(一)依法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确保公开的信息符合法律规定。
(二)真实公正。实施政务公开,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信息发布既要积极生动,又要实事求是,不能言过其实;要内容具体,简单明了,有规范,可操作,有刚性,不随意。
(三)及时便民。要做到及时、高效,要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行使监督权。
(四)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