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公安局
标题: 高青县公安局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209B/2025-553039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5-20 发布机构: 高青县公安局

高青县公安局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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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做好我局2025 年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服务水平,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着眼于改进机关作风和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部门,立足我局中心工作,依法公开行政活动相关信息,保障公民、企业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行政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本县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注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推动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公开实效。

三、公开原则 

(一)依法公开原则。公开内容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予以公开。 

(二)真实公正原则。公开事项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杜绝半公开、假公开。 

(三)注重实效原则。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和单位办事,做到服务于民,造福于民,以群众满意与否作为政务公开取得实效的依据。 

(四)有利监督原则。公开内容要简明清楚,通俗易懂,一目了然。要认真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凡重大行政行为必须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有效遏制消极腐败现象,确保政务公开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成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指定一名政务公开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

(二)严格考核机制。将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纳入局对各科室的绩效考核,不定期对各承担公开任务的科室开展督查,对落实不力的科室给予通报并要求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