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提高农民生活居住环境与保障农村生活生产安全的建议》的答复(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7号建议)
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27
建议人: 李彬、李勇强、孙浦强、魏光美
主办单位: 高青县公安局
答复时间: 2024-07-05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李彬、李勇强、孙浦强、魏光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民生活居住环境与保障农村生活生产安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视频监控建设工作,2017年投资建设雪亮工程2884路,覆盖村庄90%以上。聘请专业的公司进行视频监控维护,在线率达到95%以上,保证视频监控画面清晰,录像完整。

2024年投资建设400路智能化设备。加强技防村覆盖联网以及前端智能化升级改造,推动感知网城乡一体化进程。在村出入口及村庄内主要道路、路口安装抓拍设备。合村并居、实行社区管理的村,社区出入口和重点部位安装抓拍设备,联网接入社区小区和行政村数量达到100%,在线率达到95%以上。

 

高青县公安局

2024年7月5日

 

提高农民生活居住环境,要从村容村貌抓起,现在弱电接装成了农村一大问题,现广电、联通、移动、电信各大公司各干各的,把农村主要街道两侧都拉成网线,为了更好的推进农村合美乡村建设,希望尽快落实弱电线路下地项目。

保障农村生活生产安全,推进农村天眼工程建设,现在的农村大部分人群老年人居住。防止财产被盗,通过监控设备防止人员犯罪犯错,促进农民觉悟提高,有利于村风文明和谐发展,提高农民安全幸福感,减少邻里矛盾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