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公安局
标题: 高青县公安局2023年度重点工作第三季度进展情况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209B/2023-539976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0-27 发布机构: 高青县公安局

高青县公安局2023年度重点工作第三季度进展情况

发布日期:2023-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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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

执行措施、实施步骤

工作进展、取得成效

后续举措

责任分工

监督方式

2.深化平安高青创建,完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防范宣传,实现发案数和损失数双下降的工作目标。

3.对非法集资案件,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从源头上减少案件的发生,守护群众财产安全。

 

按照《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和“两办”《意见》规定,围绕“四专两合力”总体思路,狠抓各项重点任务和措施落实。坚持重拳出击,形成高压严打态势;坚持强化预警,切实减少群众损失;强化“两卡”管控,发挥部门联动合力;狠抓宣传防范,打造全面反诈格局。

推动涉众型经济犯罪一体化防控处置,确立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又相互配合的一体化处置机制,从根本上预防、铲除非法集资类犯罪;

严格执法,加快案件侦办,尽最大努力为群众追赃挽损;

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降低群众参与率,引导创建非法集资零发案社区。

8月15日,召开全县公安机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推进会议, 结合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分工进行强调部署。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结合“夏季行动”、“齐剑2023”专项行动,集中优势警力,“挖窝点”“打团伙”“抓金主”,扩大战果。1-9月份电诈发案、损失金额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17.55%和9.56%。充分发挥联席办职能,强化公安与通信、银保监、三大运营商等重点行业沟通协调。组织县内通讯运营商、银行专题会议、涉诈银行账户治理工作约谈会、开展“断卡行动”培训等,与各部门进一步堵塞管理漏洞,切实做到从源头上压降发案。

立北京均加企业管理公司高青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1起;

完成淄博兴福塑料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调查取证材料500余份;

完成北京均加企业管理公司高青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调查取证材料100余份;

执行逮捕程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犯罪嫌疑人2人;

执行逮捕薛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犯罪嫌疑人薛某1人。

坚持以打开路,以侦办“8.03”专案为契机,继续深挖扩线,扩大战果。采取“大水漫灌”与“精准滴灌”相结合的宣传方式,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着力提升宣传精度与广度,提高全民反诈意识,在全县营造反诈宣传浓厚氛围。积极与政法委对接,压实镇办责任,着力提升宣传精度与广度,提高全民反诈意识。在预警反制上用好、用活短信、电话、见面劝阻措施,强化预警劝阻工作的智能化水平,提高预警劝阻的成功率。

推动涉众型经济犯罪一体化防控处置,确立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又相互配合的一体化处置机制,从根本上预防、铲除非法集资类犯罪;

严格执法,加快案件侦办,尽最大努力为群众追赃挽损;

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降低群众参与率,引导创建非法集资零发案社区。

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刑侦大队 2189924

非法集资案件处置

经侦大队2189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