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公安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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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209B/2023-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7-18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公安局 |
高青县公安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 ||||||||||
序号 | 责任单位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抽查比例及 频次 | 检查 时间 |
检查 方式 |
抽查内容 | 检查部门 | |
1 | 治安大队 | 对宾馆、旅店取得许可证及治安安全情况的检查 | 各类宾馆、旅店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1次 | 5月-10月 | 现场检查 | 是否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重点开展用作旅馆的自建房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是否严格落实“四实”(实名、实数、实情、实时)登记制度,重点是检查落实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情况;是否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指定安全保卫人员。 | 发起 | 县公安局 |
公共场所卫生的检查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从业人员、卫生检测、公共用品用具、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情况,顾客用品用具、水质、空气等的卫生质量。 | 配合 | 卫生健康部门 | |||||||
对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 工程建设活动中各方主体对工程建设标准的执行情况。 | 配合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 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员工是否具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和培训;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措施等。 | 配合 | 消防救援机构 | |||||||
2 | 治安大队 | 对民用枪支配置单位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 | 民用枪支经营使用单位 | 重点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为100%,抽查1次 | 5月-10月 | 现场检查 | 对从业单位落实枪支安全管理责任、执行枪支管理制度等情况进行检查,是否建立枪支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人;是否严格落实领用枪支审批制度;是否严格落实领取交还枪支登记制度;是否严格落实日常安全检查制度;是否落实枪弹分离、双人双锁、24小时专人值守等制度。 | 发起 | 县公安局 |
对射击竞技体育枪弹安全监管 | 对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枪支安全管理、安全防范的检查。 | 配合 | 体育部门 | |||||||
3 | 治安大队 | 对保安服务公司开展活动情况的检查 | 保安服务公司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1次 | 5月-10月 | 现场检查 | 保安服务公司基本情况;设立分公司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保安服务经营活动情况;保安服务合同和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留存制度落实情况;保安服务中涉及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设备安装、变更、使用情况; 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建立落实情况;保安培训单位基本情况;保安培训教学情况。 | 发起 | 县公安局 |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规章制度的检查 |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是否违反法律、法规。 | 配合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
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 | 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秩序维护服务,是否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防范工作。 | 配合 | 城市管理部门 | |||||||
4 | 治安大队 | 1.民用爆炸物品储存情况的检查 2.爆破作业单位有关制度情况的检查 3.爆破作业单位作业情况的检查 |
爆破作业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1次 | 5月-10月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落实出入库登记、“日清点、周核对、月检查”以及库房人防、物防、技防、犬防等情况;安全责任制、安全检查、安全教育、流向登记等制度情况;《爆破安全规程》等要求的现场安全作业措施情况。 | 发起 | 县公安局 |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 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员工是否具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和培训;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措施等。 | 配合 | 消防救援机构 | |||||||
5 | 治安大队 | 外国人来华工作检查 | 办理A类、B类、C类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 1-12月 | 现场检查 | 外国人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的检查 | 县公安局 | |
6 | 禁毒大队 | 易制毒化学品企业专项抽查 |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 1-12月 | 现场检查、 网络检查 |
抽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交易情况 | 县公安局 | |
7 | 治安大队 | 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监督检查 | 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 1-12月 | 现场检查、 查阅资料 |
1.是否制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监督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2.举办前,对活动场所组织安全检查情况;3.举办过程中,安全工作落实及实施监督检查情况 | 县公安局 | |
8 | 网安大队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情况的检查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 一般检查事项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 1-12月 | 现场检查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情况检查 | 县公安局 | |
9 | 网安大队 | 对网络运营者的监督检查 | 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联网使用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 1-12月 | 现场检查、 网络检查 |
网络安全保护管理以及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 县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