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公安局
标题: 高青县公安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209B/2016-1967184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6-01-18 发布机构: 高青县公安局

高青县公安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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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高青县公安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公安局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85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2135118;传真:0533-2139588)。

一、概述

高青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政务公开的要求和部署,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以行政权力为重点,以政务公开为原则,以电子政务为载体,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认真扎实工作,依法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取得了良好的成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高青县公安局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2015年,高青县公安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暂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5年,高青县公安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我局的政务公开虽取得一定成绩,但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流于形式;二是政务公开资料没能按要求进行整理归档;三是机构职能、概况简介等基本信息未能适时更新。

(二)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争取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按照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公开。

(四)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资料建档工作,使到政务公开有史可查。

附件:1、高青县公安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docx
                 2、高青县公安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pdf



高青县公安局

201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