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公安局
标题: 高青县公安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209B/2017-1967158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7-01-18 发布机构: 高青县公安局

高青县公安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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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高青县公安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公安局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85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2135118;传真:0533-2139588)。

一、概述

高青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政务公开的要求和部署,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以行政权力为重点,以政务公开为原则,以电子政务为载体,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认真扎实工作,依法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取得了良好的成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高青县公安局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2016年,高青县公安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暂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6年,高青县公安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我局的政务公开虽取得一定成绩,但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流于形式;二是政务公开资料没能按要求进行整理归档;三是机构职能、概况简介等基本信息未能适时更新。

(二)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争取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按照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公开。

(四)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资料建档工作,使到政务公开有史可查。

 

附:2016年度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1、高青县公安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docx
                 2、 高青县公安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pdf

 

高青县公安局

2017年1月18日

 

2016年度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0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0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



(一)公报发行期数

0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0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0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0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0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0

十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十三、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四、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