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高城镇人民政府
标题: 解读《高青县高城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2004433006T/2021-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1-26 发布机构: 高青县高城镇人民政府

解读《高青县高城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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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青县高城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编制依据是什么?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高青县高城镇人民政府党政办综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二、该报告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

三、申请信息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对于申请的信息可以公开的,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对于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对于较为复杂的申请件,主动与申请人沟通,了解群众需求,避免因误解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四、该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什么? 

本年度报告中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始,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五、高青县高城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渠道有哪些? 

目前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有网络平台、新媒体政务信息平台,以及线下公开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