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高城镇人民政府

高青县高城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3-04-25

《高青县高城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高青县高城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包含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邮政编码等。

2.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政策解读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政府工作报告

主要包括:本乡镇政府工作报告等。

5.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重大决策的意见征集、结果反馈、执行效果评估情况;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要部署执行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政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筹资筹劳、社会救助信息等。

6.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本机关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等。

7.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本机关人事任免信息等。

8.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qing.gov.cn)。

2.《高青县人民政府公报》(http://www.gaoqing.gov.cn/gongkai/channel_c10671/)。

(1)《高青县人民政府公报》线上查阅

可登录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专栏(http://www.gaoqing.gov.cn/gongkai/channel_c10671/)查阅数字化政府公报,专栏提供了公报查询、下载和打印等功能。

(2)《高青县人民政府公报》免费赠阅点(线下查阅)

高青县政务服务大厅设有政府公报免费取阅点。赠阅点:高青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务服务大厅),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7号;联系方式:0533-6983505;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获取查阅方式:现场免费查阅。

3.政务新媒体:高青县高城镇人民政府(微信号:gczf666)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5.政府信息查阅点:本机关在高青县档案馆(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21号;联系方式:0533-6967737;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服务内容:查询、复制、打印政府信息)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到高青县高城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城镇高淄路505号。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6315004。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受理机构:高青县高城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来信请寄: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城镇高淄路505号,高青县高城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6301。联系电话:0533-6315004。

3.网上申请

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qing.gov.cn)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登陆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http://www.gaoqing.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18),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在线申请平台使用注意事项:(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应填写完整,联系电话、地址、信息获取方式要填写正确。(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内容应真实有效,同时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qing.gov.cn)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高青县高城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高青县高城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高青县高城镇高淄路505号

邮政编码:256301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 6315004

传真:0533-6315994

电子邮箱:gqxgcz@zb.shandong.cn(此邮箱仅供沟通联系使用,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调研科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81号

邮政编码:25630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6967090

传  真:0533-6967065

电子信箱:gqxzfbgsxxzx@zb.shandong.cn

 

行政复议机关:高青县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高青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县机关综合办公楼916室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300

联系电话:0533-6981239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高青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芦湖路以东、长江路以北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300

联系电话:0533-6965760

 

附件:1.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图.docx

 

 

 

附件1:

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方式

□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

(仅限公民申请)

□ 纸面

□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可多选)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可多选)

□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图

高青县高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3

图解    音频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始,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高城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淄路505号;邮编:256301;电话:0533-6315004;传真:0533-6315994;邮箱:gqxgcz@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高青县高城镇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规范开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等工作,全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做好机构设置、重点任务落实、行政执法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创新就业领域信息公开,打造翟城“零工客栈”,进一步拓展就业政策公开平台,拓宽就业渠道。2023年累计公开信息270余条,与上年度基本持平,其中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00余条,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170余条。积极探索解读形式,借助线下就业培训的机会开展政策解读,以简明问答形式发布政策解读材料2篇。聚焦群众关切问题,严卡时间节点,按时答复群众留言,政府信箱群众留言答复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

全方位、多渠道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信息接收渠道建设,坚持“线上+线下”全覆盖,确保依申请公开“全接收、无遗漏”。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比上年度增加1件,申请内容涉及工作制度领域。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1件,其中不予公开1件。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调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优化公开内容,新增设“机构设置”、“领导信息”、“职能配置”等目录。加强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定期清理失效的人事信息、政策文件等信息。严格信息公开审核,建立“四重审核”机制,发布内容须经业务人员、分管负责人、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后才可公开。严格把控保密审查,年内未发生信息公开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规范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建设,调整职能配置一栏,优化“机构设置”和“直属单位或下属机构”,全面公开各科室、委办工作职责及联系方式,便于群众“对症”咨询。坚持建设好、维护好政务新媒体,聚焦安全生产、防范一氧化碳中毒等领域开展政策解读和理论宣传,让群众从了解政策到读懂政策。在数字乡村治理服务运营中心设立新的政务公开专区,全面优化提升硬件设施,开设入口处政策咨询专柜,真正做到“零距离”沟通。

(五)监督保障

根据班子成员和业务人员调整,全面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1次,专题政务公开工作扩大会议1次。党政办公室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牵头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工作培训,制定《高城镇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重点培训《条例》及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组织开设政务公开工作培训1次,切实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重视程度不够。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不愿公开、被动公开的问题;任务分解落实不到位,日常工作落实力度不够。

二是回应群众关切渠道较窄,主要依托政府信箱群众留言、12345便民服务热点等线上渠道回应群众诉求,政府开放日、政务公开日等线下回应渠道较少。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业务培训。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扩大会议,明确任务分工,分解落实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形成责任明确、分工负责的工作体系。组织召开业务培训会1次,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主动公开意识,重点围绕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办理、政策文件发布等进行培训,提高信息公开时效。

二是多渠道回应群众关切。针对群众知情权增长的需求,线上开通“6310000”专项民生热线和小程序,集中受理、回复群众关切;线下分发民生服务卡2万余张,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等活动,主动接收群众意见建议,提升政府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2023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2023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制定了《2023年高青县高城镇政务公开工作方案》,逐项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任务。一是强化职责分工,提升工作透明度。完善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协调推进工作机制,以专项会议为基点,交流培训为支撑,加强工作人员权责意识、业务能力和法律素养,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二是提升服务效能,优化政务服务能力。立足群众和企业所需所求,优化调整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并建立健全相关的服务保障机制。以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作为总体目标,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三是创新村务公开,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创新构建村级事务“一村一码 码上管理”体系,村务公开“码上”看,村民通过手机登录即可查询办理村级概况、服务力量等公开内容,有效提升村级事务管理的便捷性、时效性、准确性。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共承办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3件,承办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提案1件,办复率均为100%。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或摘要以及办理总体情况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题中予以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开创“123”工作法,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向基层延伸。一是 “认准一项任务”,即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二是 “对照两个标准”,对照政务公开工作标准要求和高城镇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提升工作质量。三是 “三种宣传方式”,采取开通新服务热线、乡村小程序和宣传卡片等形式,发布权威准确、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信息,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1.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2.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高青县高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8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始,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高城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淄路505号;邮编:256301;电话:0533-6315004;传真:0533-6315994;邮箱:gqxgcz@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高青县高城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优化公开栏目,拓展公开深度,回应群众关切,政务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融入日常业务工作,制定《高青县高城镇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优化公开载体,狠抓工作落实。2022年累计公开信息270余条,比上年度增长8%。其中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00余条,政务新媒体发布约以及其他纸质渠道公开了170余条。加强政策解读,发布2篇政策解读材料。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箱群众留言的相关答复工作,及时回应群众最关切的问题。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本机关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上年度结转0件。2022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1件,其中结果纠正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明确专门人员负责信息管理,在信息发布过程中坚持遵循“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工作原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对做好失效信息的清理、标注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严格落实信息公开的“三审核”制度,确保所有发布的文件都通过保密性和规范性的审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优化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重点做好“高城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开工作,开设“政策解读”“办事服务”“便民查询”等栏目,加大对乡村振兴、农业农村、农村危房改造等领域政策解读力度,让群众知晓政策。

(五)监督保障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优化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分管政务公开工作,指定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配备工作人员2名。将政务公开纳入目标工作考核。制定《高青县高城镇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2次,加强对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时间及监督管理等工作的培训,确保政务公开有制可循、有制可依、依制办事、违制必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1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但与上级和群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回应关切需要进一步加强,例如有时对于政府信箱、12345群众留言中较为集中的问题,没有及时进行回复、或者回复不及时,导致群众难以在第一时间获取到需要的信息。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完善信息公开、解读回应、公众参与等方面的制度管理,规范信息公开、落实主体责任,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是加强回应关切,对于群众关心关注、以及群众阶段性反馈较多的问题,在及时回复群众留言的基础上,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媒介主动公开信息,回应群众关切,解答群众疑惑,让群众可以及时获取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2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本机关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及《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长效机制,落实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行为。把政务公开工作分到单位内部专人负责,落实“责任到处室、落实到人头”的机制,促使政务公开走上规范化的道路。

二是提高政务公开质量。积极推进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关切点题公开内容方面转变,以此提高政务公开信息的质量。坚持把群众最关心且迫切了解的“人、权、钱”,突出重点、及时的向群众公开。我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编制公开目录,使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责任人等更加明确。

三是拓宽政务公开载体和形式。认真拓宽政务公开的载体和形式,使政务公开呈现灵活多样且便捷。除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外,还利用“两微一端”等平台进行政务公开,方便群众查阅。同时,通过印发办事手册、一次性告知单等形式,以及政务公开专栏形式向社会公开,为群众提供便利服务,让各职能部门的运作情况置于“阳光”下。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本机关共承办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3件,承办县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提案0件,办复率为100%。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或摘要以及办理总体情况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题专题中予以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创新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公众参与。利用便民服务中心,通过在各业务窗口摆放宣传手册、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等方式,加强政策法规等方面公示和解读。同时,不断探索“互联网+政务公开”建设,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平台,及时发布政府信息,设立意见箱,及时收集群众的问题反馈。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1.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2.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高青县高城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0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始,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高城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淄路505号;邮箱:gqxgcz@zb.shandong.cn;电话:0533-6315004;传真:0533-6315994)。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强化组织领导,同时,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和安排,推进政务公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共发布政务信息54条,并在高城镇便民服务大厅一楼开设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手机申领失业补助金、社保缴费流程等群众关心关注的报刊、宣传资料,方便群众按需取阅。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对群众关切、惠及民生的政策文件进行重点解读,并与政策文件一并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土地征收领域。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在办结的申请中,无法提供2件。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政策文件管理制度、公文存档制度以及信息发布审查制度等,规范本单位政策文件的制作、管理、发布及存档问题。建立了信息发布审查制度,通过预先审查,严格控制公开事项范围,准确把握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强化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大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的政务公开力度,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五)监督保障

为加强政务公开指导,健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举行经验交流会,学习其他单位优秀经验。完善人员机构设置,由党政办公室统筹负责高城镇政府信息公开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等工作,其中2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其中1人专职,1人兼职。开展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我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务公开的广度还需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还不够全面、及时、准确;二是政务公开的深度还需进一步延伸,政策解读形式单一;三是重点领域有待扩大公开。

(二)改进措施

2022年将加强以下工作,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拓展政务公开广度,进一步强化对重点民生领域、社情民意聚焦热点公开力度。持续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县政府工作要求,继续深入推进权力运行、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领域信息公开。

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实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时,多运用数字化、图标图解等方式,增强政策解读的易读性。

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保证发布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1〕5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39号)各项规定,制定了《高青县高城镇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根据要点要求,重点做好棚户区改造、社会保障、城乡规划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各项工作已落实到位。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本机关共承办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1件,承办县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提案1件,办复率均为100%。两件建议提案均在县政府网站建议提案专题集中公开建议提案人、建议提案原文、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等信息。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政策解读创新举措,高城镇积极推动政策解读创新,在微信公众号“高城镇人民政府”发布“工作周报”,公开本周工作情况;平台建设创新举措,“线上+线下”相结合,共同助力政务公开,线下开设政务公开自助查阅区,线上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高青县高城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6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高青县高城镇党政办公室综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始,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高城镇党政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33-6315004;邮箱:gqxgcz@zb.shandong.cn;传真:0533-6315994。

一、总体情况

(一)体制机制建设

2020年来,高城镇实行政务公开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和进程相一致,在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动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权、参与权、监督权。

1、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化。加强组织领导,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领导分工,明确由镇党委副书记担任分管领导,副镇长、党政办主任协助管理,明确党政办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科室,1名具体负责同志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镇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到机构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2、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公开化。一是能公开尽公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时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信箱等栏目,二是多渠道公开。加大政务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平台、报纸报刊等媒体平台的公开力度,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的整体水平。2020年,我镇在县政府网站共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4条。其中2020年新开设“政务公开在行动”发表5篇。2020年,我镇在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淄博日报、大众日报等媒体发表信息107篇。通过微信公众号高城镇人民政府公开发表信息187篇。

 

 

 

(二)主动公开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高城镇编写了《高青县高城镇人民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依据目录主动公开了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规划计划、重要部署执行、建议提案办理、财政信息、应急管理、优化营商环境、 乡镇街道26个试点领域标准目录、 政务公开组织管理、 公共资源配置及其他方面信息。

其中,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方面:2020年高城镇收到1件县人大代表建议,答复1件。收到1件政协委员提案,答复1件。办理结果均通过高青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在财政信息公开方面:按照《高青县政府预算决算公开暂行办法》(高财字〔2014〕88号)和《高青县县级“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和公开暂行办法》(高财字〔2014〕89号)要求,除涉密信息外,将2020年全镇政府预算和2019年政府决算信息全部在高青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镇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按时办结数1件。在办结的申请中:予以公开0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无法提供1 件,不予处理0 件,其他处理0件。

2.收费和减免情况

2020年,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镇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规范政策文件信息公开管理,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及时清理废止、失效的政府信息。二是组织召开2020年度政务公开培训会,系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委等制度文件,深入分析了政务公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集中对如何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进行现场答疑,切实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做到了机构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三是在做好政务公开常规工作的基础上,注重创新和公开实效。一方面,一方面利用“高城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借助“互联网+”模式——微信平台,将政务公开信息通过公众号推送,另一方面聚焦“政务公开在行动”,线下政府大厅设置政府公开体验区,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线下活动,激发群众对于政务信息公开的知晓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度。

(五)平台建设

2020年以来,高城镇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紧扣群众需求,坚持以公开促效能,推动政务公开与服务群众紧密结合,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一是线下开设政务公开自助查阅区,让群众办事更便捷。高城镇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在便民服务大厅一楼入口显眼位置开设政务公开专区,设置报刊栏、资料架等实体载体,提供今日高青、手机申领失业补助金、社保缴费流程等群众关心关注的报刊、宣传资料,制作各种宣传彩页2000余份,并配置工作人员提供专业咨询服务,方便群众按需取阅。

二是线上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让群众体验更直接。将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作为第一平台进行建设和优化。2020年,我镇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根据根据《淄博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完成了新老政务公开平台的建设和迁移,并根据《高青县高城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时更新内容,规范发布内容。“高城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开设政民互动功能,群众可以通过留言形式提建议、说要求、谈感想,工作人员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公开,以提高办事效率和便民服务为宗旨,推进平台建设,切实增强了政务公开实效,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群众提供全方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公开体验。下一步,高城镇将继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提升监督效力,坚持不懈地抓好抓实,不断探索政务公开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全力打造更加规范、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体系,切实提升群众政务公开与服务获得感。

(六)监督保障

一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班子成员会议讨论议题, 会上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标准,扎扎实实地把政务公开工作做细、做实、做好;二是全面完善政务公开的机制保障。进一步强化管理体制建设,加强业务培训,严格督查考核,完善奖惩机制,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政务公开工作队伍;三是全面对照省、市考核评估要求,完善平台建设,强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4332.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年来,我镇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大量扎实的工作,收到了明显成效,推动了“高效、廉洁、务实” 政府的建立;与此同时,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政务公开工作在各地各部门的开展也不平衡,总体状况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距离,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1、重表面内容,轻实质问题。一是公开的内容不够深,表面事项公开多,深层次的问题公开少。二是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事后公开多,事前、事中公开少。

2、重简单公开,轻及时反馈。一是未建立政务公开信息反馈制度,公开后没有及时听取群众意见。二是认为只要公开就完成了任务,对群众提出的要求没有作进一步的说明和解释,或避重就轻。

(二)改进措施

2021年,高城镇将加强以下工作,全力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在强化管理上下功夫。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机构。明确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建立严格的责任制。

二是加强培训,广泛宣传,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首先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参加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其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其次要有针对性地向群众宣传实行政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克服认识上的障碍,激发广大群众的主人翁意识,提高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

三是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政务公开工作受经济社会发展、人际关系环境、主体民主法制意识等因素的影响,存在着明显的发展不平衡问题。因此,应实行分类指导,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及时推广。对政务公开困难大、问题多的地方,要深入解剖,找准问题,切实解决,促使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高青县高城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0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始,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请与高青县高城镇党政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33-6315004;邮箱:gqxgcz@zb.shandong.cn;传真:0533-6315994)。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高城镇深入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15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发〔2019〕5号)部署的各项任务,持续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平台建设,着力推动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开放透明的政务环境。

(一)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一是强化部署推动。进一步明确党政办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科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镇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到机构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方面:按照《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高政办字〔2019〕14号)要求,在县政府网站“建议提案办理”栏目主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019年主动公开高城镇承办县人大代表建议11件,县政协委员提案的整体办理情况7件,并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全文予以公开。

财政信息公开方面:按照《高青县政府预算决算公开暂行办法》(高财字〔2014〕88号)和《高青县县级“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和公开暂行办法》(高财字〔2014〕89号)要求,除涉密信息外,将2019年全镇政府预算和2018年政府决算信息全部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度,高城镇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2.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高青县高城镇人民政府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高城镇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及时清理废止、失效的政府信息。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参加了2次培训会,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政务公开方案进行系统学习,通过对省、市第三方评估考核指标详细讲解,及集中对如何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进行现场答疑,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三是聚焦重点领域扩大公开。1.做好营商环境领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入开展告知承诺制审批,按照《高青县审批服务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进一步简化流程,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实行了告知承诺制。公开机构改革后政府部门权责清单。2.做好民生保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一是加强平台建设。强化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调整政务公开栏目,新开设“县政府领导”“建筑市场监管”“社会信用体系”“重要部署执行”等8个栏目。公开高青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加大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的政务公开力度,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的整体水平。2019年,高城镇在县政府网站共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0条。2019年,共报送信息207篇、调研报告2篇。其中:光明日报采用2篇,经济日报采用2篇,农民日报4篇,大众日报7篇,淄博日报采用16篇,新华网采用48篇,市级以上网站采用124篇;其他省级主流媒体采用宣传34篇,其中,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采用2篇,山东电视台新闻频道播出3个专题,淄博电视台新闻频道播出3个专题,县政府门户网采用180篇,通过微信公众号高城镇人民政府公开发表信息173篇。

 

 二是强化机构建设。高青县高城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统筹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等工作。安排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监督保障情况

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高青经济开发区(常家镇)认真结合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各领域公开任务,严格落实相关公开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高城镇各级制发政府规章 0 件,规范性文件 0 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集中采购等事项公开情况详见下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606.722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度,高城镇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19年,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公开力度加大,但是还存在这一些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不强,缺乏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政府解读工作机制不够完善,政策解读形式单一、解读质量不高;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够规范,不便于公众查询信息。

(二)改进措施

2020年,高城镇将加强以下工作,全力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健全体制机制。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加强以党政办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科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镇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实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时,多运用数字化、图标图解等方式,增强政策解读的易读性。

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保证发布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高城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2日

 1.2019年高城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版本下载.pdf
    2.2019年高城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word版本下载.docx

 

 

 

 

 

 

 

 

 

 

 

 

 

 

高青县高城镇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1-26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编制。

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组成,并附有相关统计表格。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始,至2018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高城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高城镇高淄路505号;邮编:256301;电话:0533-6315004;传真:0533-6315994)。

一、概述

(一)强化组织领导。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领导分工。进一步明确党政办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科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镇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到机构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将高城镇信息公开重点定位于全面公开机构职能、业务工作、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统计数据、其他等相关信息。通过对政府信息、工作机制以及制度建设的主动公开,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全力打造群众满意的阳光政府。

2018年,我镇在县政府网站共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6条。2018年,共报送信息207篇、调研报告2篇。其中:光明日报采用2篇,经济日报采用2篇,农民日报4篇,大众日报7篇,淄博日报采用16篇,新华网采用48篇,市级以上网站采用124篇;其他省级主流媒体采用宣传34篇,其中,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采用2篇,山东电视台新闻频道播出3个专题,淄博电视台新闻频道播出3个专题,县政府门户网采用180篇,通过微信公众号高城镇人民政府公开发表信息107篇。


    (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全文公开。对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的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在公开后做好解读、回应和舆论引导工作。2018年,共主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办理情况3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2018年度,高城镇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8年,高城镇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群众举报。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

(一)机构情况

县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统筹负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等工作。县政府办公室信息调研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科室,2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其中1人专职,1人兼职。 

(二)人员情况

截至2018年底,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量为2人,其中,专职工作人员2人,兼职工作人员0人。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为:部分单位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不够,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主动;政策解读形式单一、解读质量不高;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够规范,不便于公众查询信息等。

2019年,我镇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实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时,多运用数字化、图标图解等方式,增强政策解读的易读性。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保证发布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



附件: 2018年度高城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高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9日


1.高青县高城镇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word版本下载.docx

2高青县高城镇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版本下载.pdf


附件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高城镇人民政府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16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07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83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1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0

区县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0

)镇、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0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



(一)公报发行期数

0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0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0

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1

镇办

0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0

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0

镇办

0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数

1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

     2.兼职人员数

0

  ()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2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54

(注:各子栏目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高青县高城镇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1-24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编制。

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组成,并附有相关统计表格。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始,至2017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高城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高城镇高淄路505号;邮编:256301;电话:0533-6315004;传真:0533-6315994)。

一、概述

(一)强化组织领导。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领导分工。进一步明确党政办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科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镇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到机构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将高城镇信息公开重点定位于全面公开机构职能、业务工作、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统计数据、其他等相关信息。通过对政府信息、工作机制以及制度建设的主动公开,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全力打造群众满意的阳光政府。

 (一)2017年度,高城镇人民政府政务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71条。政府政务栏中主动公开信息,刊登政府工作方案、政策规章、机构职能、政府公告公示、城镇规划、工作动态等内容。通过微信平台、报纸、广播电视及其他途径公开信息300余条。

    (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全文公开。对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的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在公开后做好解读、回应和舆论引导工作。2017年,共主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办理情况3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2017年度,高城镇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7年,高城镇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群众举报。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

(一)机构情况

县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统筹负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等工作。县政府办公室信息调研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科室,2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其中1人专职,1人兼职。 

(二)人员情况

截至2017年底,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量为2人,其中,专职工作人员2人,兼职工作人员0人。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为:部分单位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不够,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主动;政策解读形式单一、解读质量不高;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够规范,不便于公众查询信息等。

2018年,我镇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实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时,多运用数字化、图标图解等方式,增强政策解读的易读性。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保证发布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

 

 

附件: 2017年度高城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高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3日

1.高青县高城镇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版本下载f
    2.高青县高城镇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word版本下载cx

 

 

附件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高城镇人民政府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471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71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300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1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0

区县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0

)镇、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0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

   

(一)公报发行期数

0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0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0

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1

镇办

0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0

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0

镇办

0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数

1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

     2.兼职人员数

0

  ()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2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54

(注:各子栏目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高青县高城镇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1-26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编制。

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组成,并附有相关统计表格。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始,至2016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高城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高城镇高淄路505号;邮编:256301;电话:0533-6315004;传真:0533-6315994)。

一、概述

(一)强化组织领导。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领导分工。进一步明确党政办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科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镇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到机构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将高城镇信息公开重点定位于全面公开机构职能、业务工作、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统计数据、其他等相关信息。通过对政府信息、工作机制以及制度建设的主动公开,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全力打造群众满意的阳光政府。

 (一)2016年度,高城镇人民政府政务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41条。其中:公开重大政策信息7条,政策解读信息22条,安全生产信息50条,扶贫信息36条,政府工作总结信息1条,工作动态信息125条。

 



    (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全文公开。对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的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在公开后做好解读、回应和舆论引导工作。2017年,共主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办理情况0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2016年度,高城镇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6年,高城镇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群众举报。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

(一)机构情况

县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统筹负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等工作。县政府办公室信息调研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科室,2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其中1人专职,1人兼职。 

(二)人员情况

截至2016年底,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量为2人,其中,专职工作人员2人,兼职工作人员0人。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为:部分单位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不够,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主动;政策解读形式单一、解读质量不高;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够规范,不便于公众查询信息等。

2017年,我镇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实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时,多运用数字化、图标图解等方式,增强政策解读的易读性。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保证发布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

 

 

附件:1.高青县高城镇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版本下载.pdf
         2.高青县高城镇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word版本下载.docx

 

高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25日

 

 

附件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高城镇人民政府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41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5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2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5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0

区县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0

)镇、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0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

   

(一)公报发行期数

0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0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0

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1

镇办

0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0

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0

镇办

0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数

1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

     2.兼职人员数

0

  ()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2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54

(注:各子栏目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高青县高城镇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3-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城镇政府联系(电话:0533-6315004;传真:0533-6315994;电子邮箱:gczf0001@163.com)。

  一、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15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继续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进一步巩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果,扎实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努力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完善和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高城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始终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人员专门抓的组织领导机制,做到领导工作到位、责任落实到人。确立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人大监督实施,党政办负责组织协调”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有力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依据县政府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及规章制度要求,我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经过讨论研究,制定了2015年度《高城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高城镇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相关制度,并实现了各项制度上墙。在此基础上,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健全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政策法规类信息5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业务工作类信息29条;其它类信息3条。

  我镇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9类。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镇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阅室。镇党政办公室是我镇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我镇通过《高青工作》、“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此外,还在镇政府院内设置了信息告知栏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全镇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我镇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镇党政办公室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镇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加强了组织领导,狠抓制度建设,丰富公开内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深入全面;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所以在2015年的工作中,我镇将继续根据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工作规范化等方面下功夫,在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宽度和广度的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有序地推进,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附件高青县高城镇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版本下载.pdf
        高青县高城镇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word版本下载.docx 

高青县高城镇人民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1-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城镇政府联系(电话:0533-6315004;传真:0533-6315994;电子邮箱:gczf0001@163.com)。

  一、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14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继续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进一步巩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果,扎实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努力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完善和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高城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始终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人员专门抓的组织领导机制,做到领导工作到位、责任落实到人。确立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人大监督实施,党政办负责组织协调”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有力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依据县政府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及规章制度要求,我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经过讨论研究,制定了2014年度《高城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高城镇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相关制度,并实现了各项制度上墙。在此基础上,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健全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政策法规类信息5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业务工作类信息29条;其它类信息3条。

  我镇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9类。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镇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阅室。镇党政办公室是我镇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我镇通过《高青工作》、“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此外,还在镇政府院内设置了信息告知栏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4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全镇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我镇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镇党政办公室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镇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加强了组织领导,狠抓制度建设,丰富公开内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深入全面;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所以在2015年的工作中,我镇将继续根据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工作规范化等方面下功夫,在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宽度和广度的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有序地推进,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附件:1.高青县高城镇人民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word版本下载.docx
         2.高青县高城镇人民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版本下载.pdf

高青县高城镇人民政府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3-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城镇政府联系(电话:0533-6315004;传真:0533-6315994;电子邮箱:gczf0001@163.com)。

  一、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13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继续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进一步巩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果,扎实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努力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完善和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高城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始终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人员专门抓的组织领导机制,做到领导工作到位、责任落实到人。确立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人大监督实施,党政办负责组织协调”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有力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依据县政府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及规章制度要求,我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经过讨论研究,制定了2013年度《高城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高城镇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相关制度,并实现了各项制度上墙。在此基础上,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健全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6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政策法规类信息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业务工作类信息93条;其它类信息7条。

  我镇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9类。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镇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阅室。镇党政办公室是我镇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我镇通过《高青工作》、“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此外,还在镇政府院内设置了信息告知栏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3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全镇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我镇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镇党政办公室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镇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加强了组织领导,狠抓制度建设,丰富公开内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深入全面;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所以在2014年的工作中,我镇将继续根据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工作规范化等方面下功夫,在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宽度和广度的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有序地推进,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高青县高城镇人民政府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3-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城镇政府联系(电话:0533-6315004;传真:0533-6315994;电子邮箱:gczf0001@163.com)。

  一、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12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继续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进一步巩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果,扎实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努力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完善和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高城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始终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人员专门抓的组织领导机制,做到领导工作到位、责任落实到人。确立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人大监督实施,党政办负责组织协调”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有力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依据县政府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及规章制度要求,我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经过讨论研究,制定了2012年度《高城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高城镇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相关制度,并实现了各项制度上墙。在此基础上,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健全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6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政策法规类信息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业务工作类信息103条;其它类信息7条。

  我镇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9类。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镇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阅室。镇党政办公室是我镇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我镇通过《高青工作》、“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此外,还在镇政府院内设置了信息告知栏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2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全镇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我镇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镇党政办公室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镇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加强了组织领导,狠抓制度建设,丰富公开内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深入全面;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所以在2013年的工作中,我镇将继续根据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工作规范化等方面下功夫,在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宽度和广度的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有序地推进,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高青县高城镇人民政府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3-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城镇政府联系(电话:0533-6315004;传真:0533-6315994;电子邮箱:gczf0001@163.com)。

  一、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11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继续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进一步巩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果,扎实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努力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完善和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高城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始终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人员专门抓的组织领导机制,做到领导工作到位、责任落实到人。确立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人大监督实施,党政办负责组织协调”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有力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依据县政府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及规章制度要求,我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经过讨论研究,制定了2011年度《高城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高城镇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相关制度,并实现了各项制度上墙。在此基础上,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健全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政策法规类信息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业务工作类信息39条;统计数据类信息0条;其它类信息5条。

  我镇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9类。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镇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阅室。镇党政办公室是我镇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我镇通过《高青工作》、“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此外,还在镇政府院内设置了信息告知栏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1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全镇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我镇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镇党政办公室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镇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镇在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整改措施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高青县高城镇人民政府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3-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高城镇政府联系(电话:0533-6315004;传真:0533-6315994;电子邮箱:gczf0001@163.com)。

  一、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10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镇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镇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我镇严格按照我县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政策法规类信息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业务工作类信息32条;统计数据类信息0条;其它类信息2条。

  我镇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9类。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镇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阅室。局办公室是我镇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我镇通过《高青工作》、“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此外,还在局院内设置了信息告知栏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0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度,我镇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我镇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局办公室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镇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的信息公开工作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健全。为此,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附件:1.高城镇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word版本下载.docx

          2.高城镇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版本下载.pdf

高青县高城镇人民政府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0-01-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高城镇政府联系(电话:0533-6315004;传真:0533-6315994;电子邮箱:gczf0001@163.com)。

  一、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09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镇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镇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我镇严格按照我县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政策法规类信息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业务工作类信息32条;统计数据类信息0条;其它类信息2条。

  我镇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9类。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镇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阅室。局办公室是我镇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我镇通过《高青工作》、“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此外,还在局院内设置了信息告知栏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09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度,我镇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我镇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局办公室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镇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的信息公开工作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健全。为此,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2010年1月

附件:高青县高城镇人民政府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word版本下载.docx
     高青县高城镇人民政府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版本下载.pdf

    

高青县高城镇人民政府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09-01-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高城镇政府联系(电话:0533-6315004;传真:0533-6315994;电子邮箱:gczf0001@163.com)。

  一、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09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镇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镇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我镇严格按照我县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政策法规类信息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业务工作类信息32条;统计数据类信息0条;其它类信息2条。

  我镇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9类。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镇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阅室。局办公室是我镇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我镇通过《高青工作》、“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此外,还在局院内设置了信息告知栏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08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度,我镇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我镇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局办公室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镇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的信息公开工作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健全。为此,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2009年1月

附件:1.高青县高城镇人民政府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word版本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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