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高城镇人民政府
标题: 《2023 年高城镇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22004433006T/2023-539172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3-14 发布机构: 高青县高城镇人民政府

《2023 年高城镇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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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3 13 日,高青县高城镇人民政府印发了《2023 年高城镇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行动方案》(高城政发〔202312),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城乡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市委、市政府决定持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行动,争取城乡环境发生根本转变,制定本行动方案。

二、决策依据

1.《山东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验收要求》;

2.《淄博市道路扬尘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3. 淄博市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持续深化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淄整治组〔20232号)。

三、出台目的

按照“城乡一体、全域整治,统筹推进、高标提升”的思路,聚焦解决各类扬尘污染、环境脏乱差、城市管理不精细等突出问题,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采取抑尘、造绿、治乱、精管等有效措施,持续加大路域环境和农村人居环境两方面的整治力度,从根本上实现城乡面貌大转变并持续保持,让全镇环境真正达到美丽宜居、活力宜业的总目标。

四、主要内容

按照巩固提升阶段(20231月至9月底)、长效管理阶段(202310月至年底并长效保持)两个实施步骤实施路域环境和镇农村人居环境两个方面的环境整治,确保实现路域环境和农村人居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群众对人居环境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同时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步工作重点。

路域环境提升行动的提升范围为全镇境内城乡道路及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区域,重点是国省道、县乡道路、村主次干道以及连村道路。提升重点主要有:道路保洁、绿化美化、平交道口硬化、道路设施治理、建筑环境治理、扬尘污染源治理、交通秩序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的提升范围为全镇境内所有村庄。提升重点主要有:农村改厕后续长效管护工作、城乡环卫一体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业生产废弃物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村容村貌提升、农村公路建设、河道清理整治及管护。

五、名词解释

1.三大堆:农村的乱土(垃圾)堆、草堆、粪堆

2.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

3.四好农村路:"四好农村路"是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习近平于201434日提出的。习近平指出"要求农村公路建设要因地制宜、以人为本,与优化村镇布局、农村经济发展和广大农民安全便捷出行相适应,要进一步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逐步消除制约农村发展的交通瓶颈,为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提供更好的保障。"

六、政策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高青县高城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533-6315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