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高城镇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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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433006T/2023-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5-18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高城镇人民政府 |
为做好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促进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发展。 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现制订2023年市高城镇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二、公开原则
1、注重实效原则。立足于转变职能、强化服务和科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和单位办事,做到服务于民,造福于民,以群众满意与否作为政务公开取得实效的依据。
2、有利监督原则。公开内容要简明清楚,通俗易懂,一目了然。要认真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
3、依法公开原则。公开内容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予以公开。
三、主要任务
1、动态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
2、主动做好政策文件解读。做好相关条例、制度、规章、规划、办法、意见等文件的解读。采用多种解读方式,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
3、明确和落实人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 号)等文件要求,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
四、工作措施
1、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长期重点工作,切实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规范、有序开展。 对于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建立廉洁高效的服务具有重要意义。按照要求的时间节点,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具体地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