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高城镇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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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433006T/2024-5454240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4-06-20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高城镇人民政府 |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镇实际,以提升政务服务透明度为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优化政务环境,提高行政效能,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工作目标
1. 实现政务公开内容全覆盖,确保所有应公开的政府信息按时在线公布。
2. 增强政务公开实效性,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 提升群众满意度,通过问卷调查、民意反馈等方式,收集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据此进行改进。
三、主要任务与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镇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强化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
2. 规范公开程序
制定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明确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环节的操作规程,确保公开信息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3. 丰富公开内容
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将政府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信息全面纳入公开范围,特别是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4. 拓展公开渠道
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APP等多种平台,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
5. 加强政策解读
对于重要政策的公开,配合详细的解读材料,采用图文并茂、案例解析等形式,帮助公众准确理解政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