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高城镇人民政府
标题: 高青县高城镇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
索引号: 11370322004433006T/2021-520915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3-11 发布机构: 高青县高城镇人民政府

高青县高城镇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

发布日期:202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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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的贯彻执行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我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按照县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如下政务信息公开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工作,使工作人员熟悉和掌握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职责,明确各项工作的内容和办事流程,不断增强干部的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推动全镇政务公开工作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培训内容及方式

1.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

组织召开全镇政务公开工作会议,一方面总结2020年工作、安排部署2021年主要任务,另一方面组织各科室、单位政务公开联络员进行培训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条例》出台的背景、重要意义,以及公开政府信息的原则、内容和要求,介绍公开政府信息是各级行政机关的职能和义务,从而提高公开政府信息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2.采取专题教育方式

学习、掌握政务公开基础知识,是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培训计划,通过学习、考核和讨论,使大家了解政务公开内容,掌握政务公开的方法,从而提高全体干部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开政府信息的自觉性。

3、采取普及学习的方式

政务公开的目的是为了便民利民,不但行政机关应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更为重要,要在全镇集中学习活动安排中,将《条例》的宣传、学习、考核列为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掌握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法,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发挥社会的力量。

三、培训要求

1、全镇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监管。要加强对培训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参培人员的管理,切实保证培训的质量。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加大人财物方面投入力度。强化学习培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人员整体素质。

3、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培训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参培人员的管理,切实保证培训的质量。

四、培训时间、地点和人员

根据培训需求以具体安排为准,一年度至少培训两次。培训地点为镇政府会议室。集体培训人员为全镇工作人员,重点培训人员为重点业务科室主要负责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