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高城镇人民政府
标题: 高青县高城镇2026年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
索引号: 11370322004433006T/2026-557694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3-20 发布机构: 高青县高城镇人民政府

高青县高城镇2026年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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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做好水旱灾害、台风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适应可能出现的极端、异常气候条件,有效防范各类水旱灾害及衍生灾害,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防御台风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及《山东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山东省防台风应急预案编制大纲》,结合高城镇实际及气候不确定性特点,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镇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台风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河道洪水、台风引发的暴雨洪水、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风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结合气候未知性,新增极端强降雨、阶段性极端干旱、台风强度异常等特殊灾害场景的应急处置适用。

()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与防汛抗旱防台风并举,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可能出现的极端气候特点,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防台风的现代化、精细化水平,提升极端天气应对能力。

2、防汛抗旱防台风以防洪安全、粮食生产安全、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强化极端天气预警预判和提前防范,做到早准备、早部署、早处置。

3、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针对可能出现的气候异常区域,优化防控重点,局部利益要服从全局利益,确保防控资源向高风险区域倾斜。

4、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结合可能出现的阶段性干旱、水资源分布不均等情况,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提升抗旱应急保障的灵活性和针对性。

二、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

()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孙宝光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防汛抗旱防台风日常工作,统筹协调极端天气应对相关事宜。各村相应成立防汛抗旱领导小组,负责各村所属地域的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极端天气信息传达和应急处置上报工作。

()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镇安环办公室、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防汛抗旱防台风日常工作;负责防洪、排涝、抗旱工程的管理、巡查及隐患排查,重点针对可能出现的极端强降雨、台风等天气,强化工程薄弱环节排查整治;组织制定防洪预案、水资源应急预案及极端天气专项应对方案;密切对接气象、水文部门,及时获取雨情、水情、旱情、风情、灾情和洪水预报,做好防汛调度、抗旱水源调度及台风防范调度;制定并监督实施全镇防汛抗旱防台风措施及工程防汛维修、应急处理、水毁修复工程计划;负责指导、监督防洪工程的安全运行管理、组织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及台风防御等工作。

2、镇武装部负责组织基干民兵应急分队,针对可能出现的极端灾害场景,开展专项应急演练,提升应急抢险能力,随时参与防汛抢险、抗旱救灾及台风防御中的人员转移、物资转运等工作。

3、镇综治中心、派出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抗旱救灾、台风防御期间的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秩序,确保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畅通无阻;依法查处盗窃、哄抢防汛抗旱防台风物料及破坏水利、水文、通信设施的案件,打击犯罪分子,协助做好相应纠纷的处理;遇特大洪水、强台风等紧急情况,协助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群众有序撤离和转移,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协助做好河道清障、台风过后清淤及抢险救灾通行工作。

4、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洪涝旱灾、台风灾害地区灾民的生活安置和救灾、救济工作,结合极端天气可能造成的灾害规模,优化防汛抢险物资、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等储备品种和数量,及时调整储备物资,确保防汛抗旱防台风所需;提前制定极端灾害场景下的灾民安置预案,提升安置效率。

5、镇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负责及时安排和拨付防汛抗旱防台风经费,并监督使用;针对可能出现的极端灾害造成的工程损毁情况,及时安排险工隐患处理、抢险救灾、水毁及风毁修复工程经费;协调安排防汛抗洪工程除险加固及抗旱资金,保障极端天气应对资金需求。

6、镇自然资源所负责对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监测、勘察和防治工作,结合极端降雨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风险,加密监测点位,强化监测预警,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整治,协助做好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灾害处置工作。

7、镇党政办、安环办公室负责对所辖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防台风安全,针对极端强降雨、台风可能造成的道路损毁、积水等情况,制定道路应急抢修预案,确保道路畅通;组织运送防汛抢险、灾区防疫、抗旱人员和物资、设备;负责组织提供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保障极端天气下人员转移和物资转运需求。

8、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全镇农业洪涝旱灾、台风灾害受灾情况统计调度,结合极端天气特点,优化统计流程,确保灾情统计及时、准确;负责组织落实洪涝旱灾后、台风过后农业生产自救工作,推广抗灾保产技术;负责做好林区防汛及林场、田圃的救灾、生产恢复工作;协助组织搞好清除河道行洪区内的阻水林木,防范极端降雨引发的河道堵塞。

9、镇安环办公室对汛期企业生产安全进行业务指导,结合极端天气可能引发的企业安全隐患,加大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摸排力度,重点排查涉水、涉电企业及危化品企业隐患,指导企业制定极端天气应急预案,督促企业完成整改,防范企业安全事故引发的次生灾害。

10、镇卫生院、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安环办公室负责防汛抗洪、防台风时期的医疗保障和洪涝旱灾区、台风灾区的卫生防疫工作;针对极端灾害后可能出现的疫病传播风险,组织医疗卫生队赶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传播、蔓延;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防范极端灾害引发的公共卫生安全风险。

11、镇供电所负责所辖电力设施的运行安全,针对可能出现的极端强降雨、台风可能造成的电力设施损毁情况,强化电力设施防护,制定电力应急抢修预案;保障防汛抢险、排涝、抗旱、救灾的电力供应,优先保障群众生活、医疗救援等关键领域用电,提升极端天气下电力应急恢复能力。

12、镇河务段负责黄河水情信息的收集和传递,结合黄河流域可能出现的水情变化,加密水情监测和信息报送频次,及时向防汛指挥部及有关部门提供黄河水情信息,为黄河防汛应急处置提供支撑。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预防预警信息

1、汛情、风情、旱情信息。防汛值班人员密切对接县气象、水文部门,及时获取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结果,包括降雨量级、台风路径及强度、干旱持续时间等关键信息,第一时间报送镇党委、政府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准确,为预警处置争取时间。

2、洪涝、风暴、台风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情况。结合极端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特点,细化灾情统计指标。洪涝、风暴、台风灾害发生后,镇社会事务办、交通、电力、通讯、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等部门应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受灾情况,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重点核实极端灾害造成的重大损毁和人员被困情况。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镇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3、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情况。针对可能出现的阶段性极端干旱,重点监测饮用水源保障情况、农作物受旱程度,及时收集旱情动态,为抗旱决策提供依据。

()预防预警行动

1、暴风雨、台风洪水灾害预警。根据县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风雨、台风警报,结合台风可能出现的强度异常、路径偏移等特点,及时通过公共广播、电视、手机短信、村社通知等多种手段,向群众发布预报暴风雨、台风的时间、强度、量级、范围及可能造成的危害,明确群众撤离路线和避险地点,提醒群众做好防范准备,重点做好老旧房屋、低洼区域、河道周边群众的预警告知。

2、干旱灾害预警。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加强与气象、水文部门的联动,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结合历史同期数据,科学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结合水资源分布特点,提出针对性对策,优化水源调度方案,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提前做好抗旱物资、设备的调配准备。

()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1、按洪涝、旱灾、台风的严重程度和范围,结合极端天气可能造成的灾害强度,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细化各级响应的启动条件和处置流程,提升响应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汛期、旱期、台风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专人负责雨情、水情、风情、旱情、灾情的实时跟踪,全程记录相关数据,及时分析研判,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确保极端天气下应急响应快速启动。

3、镇党委、政府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关系重大的水利、防洪工程调度,结合极端天气对工程的影响,优化调度方案,镇防指按照县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洪涝、干旱、台风等灾害发生后,由镇党委、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并向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情况。任何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防范险情扩大。

5、因水旱灾害、台风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交通事故、地质灾害等次生灾害,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

()I级应急响应

县防指启动I级响应后,结合极端灾害场景(如特大暴雨、超强台风、极端干旱),镇防指总指挥主持会议,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参加。立即启动镇批准的防御特大洪水、超强台风、极端干旱方案,作出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部署,重点部署人员转移、物资调配、工程抢险等工作。镇防指密切监视汛情、旱情、风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加密监测和预报频次,做好重点工程调度,并在24小时内派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针对极端灾害制定专项处置方案。镇防指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确保信息传递畅通、处置指令及时下达。

()II级应急响应

县防指启动Ⅱ级响应后,结合严重灾害场景(如强降雨、强台风、严重干旱),镇防指副指挥主持会议,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指导,重点强化重点区域防控和隐患排查。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镇党委、政府并通报相应成员部门。镇防指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汛情、旱情、风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风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的调度,并在24小时内派出由镇防指成员单位组成的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社会事务办公室及时救助灾民,做好灾民安置和物资发放;卫生部门派出医疗队赴一线帮助医疗救护,防范疫病传播。镇防指其他成员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Ⅲ级应急响应

县防指启动Ⅲ级响应后,结合较大灾害场景(如中到大雨、台风外围影响、中度干旱),镇防指办公室主任主持会议,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汛情、旱情、风情发展变化,加强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的指导,重点做好隐患排查和防范准备。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镇党委、政府并通报相应单位。镇防指办公室在24小时内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指挥地方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及时处置各类隐患,防范灾害扩大。

四、黄河防汛应急响应

结合黄河流域可能出现的水情变化,按黄河专项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机制执行,强化黄河堤防巡查频次,重点排查极端降雨、洪水对堤防的影响,提前做好抢险物资和队伍准备,确保黄河防汛安全。

五、内河防汛应急响应

()防范措施

1、特大汛情: 启动一级响应。结合极端强降雨可能造成的内河洪水特点,成立抗洪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领导,按本预案分组实施,重点做好内河堤防抢险、低洼区域人员转移、河道清淤排涝等工作。

2、重大汛情: 启动二级响应。成立抗洪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领导,按本预案分组实施,强化内河水位监测,及时调度排涝设备,防范内河水位上涨引发的险情。

3、较大汛情: 启动三级响应。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上岗到位,每2小时向镇党政主要领导汇报一次情况,遇紧急情况随时汇报;下发防汛通知,部署防御工作,重点排查内河堤防隐患;组织指挥全镇防洪抢险救灾工作。

4、一般汛情: 启动四级响应。镇防指总指挥带班,及时组织分析汛情,结合汛情特点,预判汛情发展趋势,并及时向镇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做好防范准备工作。

()包工程责任制

1、组织指挥: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具体做好各项组织协调工作,结合极端天气特点,优化包保分工,明确各包保人员职责,确保工程防控责任落实到人。

2、信息发布: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发布汛情公报、防汛紧急警报、灾情;结合极端灾害信息发布需求,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确保信息真实、及时、准确。其他部门如发布有关灾情、汛情等信息,需报经镇防指同意,严禁擅自发布,避免引发群众恐慌。

3、物资、车辆调用: 发生重大汛情时,镇防指有权在全镇范围内根据需要调用防汛物资、车辆。结合极端灾害可能造成的物资需求缺口,提前与相关单位签订物资调用协议,确保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大局,主动配合。

4、人员物资撤离: 各级、各部门要按防洪预案组织转移受灾地段人员和物资;结合极端灾害可能造成的危险区域扩大情况,优化人员撤离路线和安置点,对重要物品、有毒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妥善处理,防范次生灾害。

5、新闻采访: 报道汛情、灾情必须及时、真实,结合极端灾害宣传需求,准确报道灾害情况和抢险救灾进展,综合性报道、向上级新闻单位和对外的报道,须按有关规定审查后发布,引导社会舆论,凝聚抗灾合力。

()岗位责任制

发生特、重大汛情时,镇党委、政府成立抗洪抢险救灾领导小组,下设决策指挥组、技术指导组、纪律督查组、抗洪抢险组、综合统计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各组按职责分工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结合极端灾害处置需求,优化各组工作流程,提升处置效率。

1、决策指挥组。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组成。主要职责: 发布抗洪救灾紧急动员令;结合极端灾害特点,决定重大险情抢险方案;决定调用抢险队伍、物资、车辆等其他事项,确保决策科学、处置及时。

2、技术指导组。由镇防办、安环办、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和有关专家组成。主要职责: 负责汛情、救灾指导、灾情汇总,重点分析极端灾害的特点和发展趋势;负责台风、暴雨、洪水和地质灾害的预测预报;负责水利工程防洪调度,优化调度方案;根据灾情、险情提出针对性防御对策和应急措施,为抢险救灾提供技术支撑。

3、纪检督查组。由镇纪委和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 严格执行镇党委、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抗洪救灾命令和决定,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领导及时到岗,全力做好抗洪抢险等工作;监督检查抗洪救灾资金、物资调拨到位情况,重点督查极端灾害应急资金、物资的使用情况;查处抗洪抢险救灾中渎职行为和违纪案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4、抗洪抢险组。由镇党政办公室、农村农业服务中心、武装部、综合执法办公室、派出所、社会事务办公室、安环办公室、交通管理所、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卫生院、综治中心、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教科文体卫服务中心、供电所、村委会等职能部门的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 负责各类险工险段的抢险救灾,重点处置极端强降雨、洪水造成的堤防决口、河道堵塞等险情;抢险救灾车辆的调集、抢险设备、物资的调用;镇党委、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和重要防汛部门的供电、通讯保障,确保极端灾害下供电、通讯畅通;抢险、遇险伤病人员的救治;易燃易爆和有毒等化学物品的处理,防范次生灾害。

5、综合统计组。由镇党政办公室、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交通管理所、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公室等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 掌握抗洪救灾动态,结合极端灾害灾情特点,综合汇总情况,编写抗洪救灾简报;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有关部门汇报汛情、灾情、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各地灾情的收集、核查、汇总,确保灾情统计准确、全面。

6、宣传报道组。由镇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和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 及时落实上级部门的抗洪救灾命令、决定及台风信息、汛情公报等播放任务;及时报道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抗洪抢险活动情况和广大军民在抗洪抢险救灾中涌现的先进事迹,结合极端灾害宣传需求,准确报道灾害情况,引导群众科学防范;编辑洪灾和抗洪录像专辑。

7、后勤保障组。由镇党政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 负责镇党委、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值班领导和工作人员的生活安排;结合极端灾害处置期间的后勤需求,优化抢险救灾车辆具体安排;负责相关救灾物资的发放工作,确保物资及时送达受灾群众和抢险一线。

()技术责任制

1、通信与信息保障。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积极联系县通信管理部门,按照防汛抗旱防台风的实际需要,结合极端天气可能造成的通信中断风险,将有关要求纳入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完善备用通信方案。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村社广播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对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结合极端天气可能造成的险情,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细化抢险流程和技术方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镇防指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结合极端灾害需求,补充完善,确保满足抢险急需。

3、应急队伍保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防汛抢险队伍分为: 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结合极端灾害处置需求,加强应急队伍培训和演练,提升队伍抢险能力。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4、供电保障。镇供电公司主要负责抗洪抢险、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结合极端天气对电力设施的影响,制定电力应急抢修预案,加强电力设施防护,提升极端天气下电力应急恢复速度,优先保障关键领域用电。

5、交通运输保障。镇交通管理所主要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救灾物资运输;结合极端降雨、台风可能造成的道路损毁情况,优化道路应急抢修方案,低洼地区受洪水威胁时,负责群众安全转移所需地方车辆的调配;负责用于抢险、救灾车辆的及时调配,确保运输畅通。

6、医疗保障。卫生院主要负责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结合极端灾害后可能出现的疫病传播风险,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完善疫病防控预案,防止疫病传播蔓延。

7、治安保障。镇群众工作办、派出所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结合极端灾害可能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强化治安巡逻,确保社会稳定。

8、物资保障。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结合极端灾害可能造成的物资需求,优化储备的防汛物资品种和数量,定期检查物资储备情况,及时补充和更新,确保物资完好可用。

9、资金保障。镇党委、政府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结合极端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适当增加防汛抗旱防台风资金投入,用于遭受严重水毁或风毁的工程修复补助、应急物资储备、抢险救灾等工作。

10、社会动员保障。防汛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的责任;镇党委、政府应加强对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应急演练和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自我防范和自救互救能力,做好防范工作。

六、抗旱应急响应

()应急方案

结合可能出现的阶段性极端干旱、水资源分布不均等特点,明确干旱等级划分标准,特大干旱,启动一级响应;严重干旱,启动二级响应;中度干旱,启动三级响应;轻度干旱,启动四级响应。按防大旱、抗长旱的原则制订用水方案;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地表、后地下,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加强科学调度,分清轻重缓急,科学配置水源,重点保障群众生活饮用水安全,兼顾农业、工业和生态用水。

()工作程序

1、轻度干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的抗旱工作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部门做好抗旱准备工作;结合气象预测,及时收看气象部门掌握的气象情况,做好监测、预报工作,并及时通报县防办;制定具体抗旱对策和要求,重点做好水源排查和节水宣传。

2、中度干旱。镇党委、政府发出抗旱工作的通知,组织召开会议,部署抗旱工作;每半个月组织一次抗旱会议、研究,结合旱情发展趋势,提出下阶段抗旱措施;镇防指每10天向县防汛办上报旱情、灾情和抗旱工作情况及下步打算;水利站加强抗旱水源的管理和对水利工程实施调度,优化水源分配;水利、农委深入抗旱第一线,帮助解决抗旱中的实际困难,收集资料,统计灾情;财政部门及时下拨抗旱经费,保障抗旱工作开展。

3、严重干旱。镇党委、政府发布抗旱救灾通知,召开会议,紧急动员抗旱,进一步部署抗旱工作;结合极端干旱特点,组织农业、水务、电力、卫生、民政、财政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组分赴各地指导抗旱工作,帮助群众解决抗旱中的实际困难,重点解决群众饮用水短缺问题;镇防指每5天向县防办上报旱情、灾情和抗旱工作情况及下步打算;财政、民政部门加强灾情统计,及时向上级报告灾情,积极争取上级的支持,争取国家特大抗旱补助经费;组成人工增雨领导小组,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实施人工增雨,缓解旱情。

()工作内容

1、组织指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行使全镇抗旱指挥权;结合极端干旱可能造成的影响,发生严重旱情时,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有权在镇范围内征用抗旱物资,优化物资调配流程。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大局,主动配合。

2、信息发布。及时上报镇旱情和灾情信息,结合旱情特点,细化信息上报内容,任何其他部门或个人未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同意,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旱情和灾情信息,避免引发群众恐慌。

3、新闻采访。报道旱情、灾情必须真实,并按新闻报道有关规定对外宣传抗旱信息,结合抗旱工作重点,宣传抗旱技术和先进事迹,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抗旱工作。

()应急保障

1、抗旱队伍。镇党委、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工作;结合极端干旱处置需求,组织抗旱服务组织为受旱地区农民提供生活用水,维修保养抗旱机具,租赁、销售抗旱物资,提供抗旱信息和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提升抗旱服务能力。

2、抗旱物资储备。镇应当贮备一定数量的抗旱物资,结合极端干旱可能造成的物资需求,优化储备品种和数量,重点储备抗旱水泵、水管、水桶等应急物资,定期检查物资储备情况,及时补充更新。

3、供电保障。镇供电所主要负责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结合极端干旱期间的用电需求,保障抗旱设备用电供应,优化电力调度,避免因用电紧张影响抗旱工作。

4、社会动员保障。抗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抗旱的责任;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各有关部门,做好抗旱工作,加强节水宣传,引导群众树立节水意识,形成抗旱合力。

5、善后工作。发生水旱灾害的地方镇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结合极端灾害造成的损失特点,优化善后工作方案,提升善后工作效率,帮助群众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

七、救灾

一是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结合极端灾害可能造成的受灾规模,及时调配救灾款物,优化物资发放流程,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重点关注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工作。

二是镇卫生院、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结合极端灾害后可能出现的疫病传播风险,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加强灾区公共卫生防疫宣传,提高群众防疫意识。

三是镇党委、政府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结合极端灾害可能造成的污染隐患,重点清理洪水、台风过后的污染物,防范环境污染引发的次生灾害,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安全。

八、损毁工程修复

一是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或风毁工程,应尽快修复。结合汛期、台风期时间安排,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台风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确保抗旱用水需求。

二是对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结合极端灾害造成的设施损毁特点,优化修复方案,加快修复进度,恢复其功能,确保各项基础设施正常运行,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秩序。

九、灾后重建

各相关单位、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结合极端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重建方案。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重点提升基础设施、房屋建筑等的抗灾能力,防范后续极端天气造成再次损毁。

十、防汛抗旱工作评价

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结束后,应针对当年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重点分析极端天气应对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引进外部评价机制,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完善应急预案,提升下一年度极端天气应对能力,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