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高城镇人民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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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433006T/2015-1199847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15-01-20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高城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城镇政府联系(电话:0533-6315004;传真:0533-6315994;电子邮箱:gczf0001@163.com)。
一、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14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继续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进一步巩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果,扎实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努力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完善和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高城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始终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人员专门抓的组织领导机制,做到领导工作到位、责任落实到人。确立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人大监督实施,党政办负责组织协调”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有力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依据县政府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及规章制度要求,我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经过讨论研究,制定了2014年度《高城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高城镇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相关制度,并实现了各项制度上墙。在此基础上,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健全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政策法规类信息5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业务工作类信息29条;其它类信息3条。
我镇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9类。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镇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阅室。镇党政办公室是我镇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我镇通过《高青工作》、“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此外,还在镇政府院内设置了信息告知栏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4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全镇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我镇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镇党政办公室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镇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加强了组织领导,狠抓制度建设,丰富公开内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深入全面;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所以在2015年的工作中,我镇将继续根据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工作规范化等方面下功夫,在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宽度和广度的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有序地推进,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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