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标题: 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高青县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22MB28635201/2020-510600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12-02 发布机构: 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高青县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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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青县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高政字2020〕33号),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亩产效益”评价改革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制度创新课题,是促进全省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高青县坚持实事求是、效率优先的原则,以“亩产效益”论英雄,转换打法,以改革促发展,为工业经济发展算好“亩产账”,实现经济真正的高质量发展。

二、决策依据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政字〔2019〕235号)、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实施步骤、主要指标和企业分档归类说明>的通知》(鲁工信发〔2019〕11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参照博山区评价改革试点经验,借鉴其他区县做法,研究制定了《高青县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三、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部署要求,通过开展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建立以亩产论英雄”“创新论高低”“环境论好坏”“安全论存亡为导向的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机制,坚持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引导各类市场主体转变发展理念,加快产业兴县、新型工业化强县建设步伐,推动各类资源要素向高效益、高产出、高技术、高成长性领域集聚,倒逼低效落后产能改造提升和市场出清,实现创新发展、集约发展、转型发展。

四、主要内容

“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共分为八大部分,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任务。

第一部分总体目标”,主要内容包括:

1、明确“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目标任务;

2、建立以评价结果为导向的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机制;

3、加快“产业兴县、新型工业化强县建设”。

第二部分“评价范围”,主要内容是:明确参与“亩产效益”评价改革企业范围

第三部分“评价指标及权重”,主要内容包括: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评价指标及权重分配;

2、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评价指标及权重分配;

3、加分项指标设置标准。

第四部分评价分类”,主要内容包括:

1、分类标准和类别(分为A、B、C、D类);

2、特殊情形的规定(包括提档与保护、降档与否决)。

第五部分实施步骤”,主要内容为明确评价工作时间节点。

  

第六部分结果运用”,主要内容为根据资源要素差别化配套政策,按照评价结果进行运用。

第七部分保障措施 ”,主要内容包括:

1、加强组织领导;

2、明确工作职责;

3、抓好平台建设;

4、严格督查考核;

5、强化宣传引导。

附件部分“建立“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专班”,主要内容包括:

1、高青县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职能;

3、有关指标计算方法、说明及数据来源

五、注意事项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政字〔2019〕235号)要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评价以单位用地税收、单位能耗销售收入、单位污染物排放销售收入、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全员劳动生产率5项指标为主;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评价以单位用地税收为主要指标。在此基础上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实际增设指标,并设立加分或扣分项。”结合我县工业实际及数据采集来源情况,增设我县规上评价指标为亩均工业增加值、亩均销售收入;增设我县规下评价指标为亩均销售收入。

六、实施步骤

1、2020年6月底前,初步建成企业分类综合评价信息系统,完成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评价,逐步制定、推行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

2、2020年12月底前,在完成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评价基础上,开始将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纳入评价范围

3、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对全部工业企业分类综合评价,资源要素配置、精准指导服务、产业政策引导机制基本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