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4-25

《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包含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邮政编码等。

2.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政策解读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重大决策的意见征集、结果反馈、执行效果评估情况;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要部署执行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及其依据、标准;盐业检查情况。

5.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本机关部门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6.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本机关人事任免信息。

7.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aoqing.gov.cn)。

2.《高青县人民政府公报》(http://www.gaoqing.gov.cn/gongkai/channel_c10671/)。

    (1)《高青县人民政府公报》线上查阅,可登录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专栏(http://www.gaoqing.gov.cn/gongkai/channel_c10671/)查阅数字化政府公报,专栏提供了公报查询、下载和打印等功能。

    (2)《高青县人民政府公报》免费赠阅点(线下查阅)高青县政务服务大厅设有政府公报免费取阅点。赠阅点:高青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务服务大厅),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7号;联系方式:0533-6983505;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获取查阅方式:现场免费查阅。

3.政务新媒体:“高青工信”(微信号:gaoqinggx)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5.政府信息查阅点:本机关在高青县档案馆(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21号;联系方式:0533-6967737;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服务内容:查询、复制、打印政府信息)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到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32号。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6961158。

2.信函申请: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受理机构: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来信请寄: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32号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6300;

联系电话:0533-6961158。

3.网上申请

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qing.gov.cn)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登陆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http://www.gaoqing.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18),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在线申请平台使用注意事项:(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应填写完整,联系电话、地址、信息获取方式要填写正确。(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内容应真实有效,同时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qing.gov.cn)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32号

邮政编码:25630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6961158

传真:0533-6961158

电子邮箱:gqxjxj@zb.shandong.cn(此邮箱仅供沟通联系使用,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81号

邮政编码:25630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6967090

传  真:0533-6967065

电子信箱:gqxzfbgsxxzx@zb.shandong.cn

 

行政复议机关:高青县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高青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县机关综合办公楼916室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300

联系电话:0533-6981239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高青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芦湖路以东、长江路以北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300

联系电话:0533-6965760

 

附件:1.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图.docx

 

 

 

附件1:

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    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选   填   部   分

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方式

□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

(仅限公民申请)

□ 纸面

□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可多选)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可多选)

□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图

 

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3

图解      音频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始,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32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1158;电子邮箱:gqxjx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制定《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严格推进执行;重点做好工业经济运行监测、企业能级培育、惠企利企政策实施、壮大四强产业发展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2023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主动公开信息570余条,其中政府网站220余条,比上一年增加20余条;微信公众号350余条,比去年增加170余条。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采取简明问答、文稿解读和领导干部解读等形式解读政策,发布解读材料3篇。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办理政府信箱群众留言5件,办理满意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

持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进一步明确受理科室、联系方式、地点等信息,严格做好当面申请、信函申请、网上申请等各项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上年度结转0件。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及时调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参照目录要求相关科室确定信息发布负责人。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严格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加强信息公开的定期自检自查,准确把握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修订《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网上依申请公开受理网址、使用注意事项等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优化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平台,“高青工信”微信公众号开设“办事服务”版块,全面公开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流程图、申请材料等内容;优化政民互动平台,“伴企通”小程序开设意见反馈模板,收集企业咨询建议70余条,均全面落实到位,搭建起了政民互动连心桥。

(五)监督保障

加强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政务公开小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工作2次,并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并定期对各科室政务公开落实情况进行调度,推进公开任务落地落实。办公室牵头负责推进、协调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配备1名专职人员、1名兼职人员。坚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开展2次培训会,重点培训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策解读、政务咨询、网上意见征集与采纳、回应关切等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岗位变动较快,工作交接频繁,导致信息公开任务落实不到位。

二是部分领域信息公开内容不全面,缺少公开要素,例如行政执法结果公开上,有的信息缺少执法决定书文号等。

(二)改进情况

一是强化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在配备专职人员的基础上,明确各科室负责信息公开的兼职人员,减少人员变动频次,同时,加强业务培训,做好传帮带工作,共开展了2次培训,有效提高了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基础上,制定了信息公开规范表,逐条信息明确公开要素、公开格式以及标题名称等,对5条行政执法信息进行了优化,完善了执法决定书文号、执法时间、检查事项等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2023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2023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制定了《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抓好任务落实。一是进一步将规上工业运行监测、服务企业、能级培育、壮大四强产业发展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做实做细,突出一条工业经济发展主线,形成企业"一站式"浏览,便于企业获取最新最全信息。在全方位展现高青工业发展、工信工作风采的同时,极大提升了企业、群众的关注度和点击率,增强了工信宣传工作的穿透力。二是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做好“服务企业•伴企成长”普法宣传等活动,打造政策服务宣传阵地。对标国家、省、市各级最新的工业发展政策扶持意见,围绕企业重点关注的时政信息、项目申报、资金争取等热点资讯,规范发布各类政策指导解读信息。三是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优势,聚焦惠企政策解读,持续提升信息发布与政策解读的能力,做好政策信息的普及推广。同时做好“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公示,主动公开年度抽查计划、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扎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共承办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1件,承办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提案8件,办复率均为100%。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或摘要以及办理总体情况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题中予以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全方位推动政务公开任务落地落实。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推进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强化人员力量,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研讨机制,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主要目标、基本要求、工作任务,进一步规范公开目录,完善公开方式,有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措施的有效落实和高效运转。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1.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2.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8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始,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32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1158;电子邮箱:gqxjx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着力做好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进一步推进工信、商务工作公开透明,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主动公开

严格落实并完善《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等制度。2022年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00余条,在微信公众平台公开信息171条。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采用单位主要负责人解读、图文解读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14篇。积极回应企业、群众关切,开展政务公开进企业宣传8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本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上年度结转0件,申请内容为城乡规划领域。共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1件,其中无法提供1件。2022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落实主动发布机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完善了由办公室专人统一管理、各科室各司其责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修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及时对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核更新,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做好助企纾困工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惠企政策”专栏,进行政策梳理、公开和解读,让企业及时知晓、了解各项惠民政策。积极发挥政务新媒体优势进行政务公开,利用“高青工信”微信公众号发布惠企资讯,开发“伴企通”小程序,加大信息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

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2名专职人员、3名兼职人员。制定《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计划》,并组织开展培训,学习信息公开条,省市县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等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还存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程序不够优化;二是公开内容侧重点不够明确;三是信息公开实效性不够及时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一是规范程序,完善信息发布相关制度。严格规范信息的收集、编制、审查、发布、监管等各环节程序,明确有关信息发布的职责分工,加强监督管理,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避免互相推诿、遗漏信息等情况的发生。二是提升公开内容质量,加强政策解读,进一步提升为企服务水平。三是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保证网络公开为主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推介力度,扩大信息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2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本机关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及《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推行政务公开与工作业务相结合,以关系群众、企业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为核心,做好工业运行监测、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惠企政策”专栏,汇集本地区本领域市场主体适用的惠企政策、集中梳理并分类发布受疫情影响重的批零住餐行业帮扶政策,做好政策帮扶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在线下,依托政务公开开展一系列企业调研、普法宣传等活动。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落实政策文件、政府工作报告任务执行情况、部门活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清单及结果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制度,按期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加大执法领域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岗位信息、流程图、实时更新执法人员名单,充分保障社会对工信、商务部门的抽查、执法等动态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积极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政务公开,完善政务新媒体服务功能,开通“互联网+督查”、办事服务、便民查询、互动交流专栏,积极为群众提供权威性、专业化的移动便捷服务。在编辑内容形式融合上,利用新媒体优势,运用“组图+正文+视频”混合编辑模式,以全媒体形式呈现,使内容更加鲜活,可读、可看、可视。利用微信公众号、小程序加强政民互动交流。做到群众需求迅速捕捉、疑问疑惑限时解答、改进措施及时跟进,全面提高微信公众号服务企业、群众水平。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本机关未承办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承办县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提案3件,办复率为100%。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或摘要以及办理总体情况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题专题中予以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丰富政策解读方式,采取图文、视频、H5等多种形式对政策进行解读,以群众和企业更加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加政策解读的实效性,进一步提升为企服务水平。二是拓宽政务公开渠道,通过小程序,搭建与企业沟通平台,及时公布惠企政策,解决企业发展难题,进一步提高公众参与度。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1.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2.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1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始,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高苑路32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115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出台《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高工信字〔2021〕7号)保障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开展。2021年通过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9条,发布协助企业申报相关项目的文件25项,包含推荐企业申报市级和省级瞪羚、独角兽企业共2项。在起草文件的时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2021年发布了5篇解读材料,对文件出台背景、决策依据、主要内容等进行解读,并与政策文件一并公开等。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上年度未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管理政府信息,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等流程。严格落实“三审制”要求,一般信息由处室负责人审核发布,重要信息分管领导审核发布,重大信息需局主要领导批准发布。实行政府信息动态调整制度,对之前发布的文件、公开的信息进行调整,对失效的文件进行清理、对已公开但失效的政府信息进行清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及时维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信箱等栏目。二是加强局政务新媒体建设,加大对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平台的政务公开力度,畅通公开渠道,持续提高平台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

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健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2名专职人员、3名兼职人员。召开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暨工作推进会1次,传达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1年,县工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着工作协调配合机制不够完善,部分栏目发布信息质量有待提高,政策解读方式需要进一步丰富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2022年,县工信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一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强化监督考核力度,加强工作调度,注重协调配合,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效率。二是加强业务培训,规范信息发布格式及内容要素,提升发布质量,减少新闻宣传报道,增加热点问题的“干货”信息。三是丰富政策解读方式,多采取图文、视频、H5等多种形式对政策进行解读,以群众和企业更加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加政策解读的实效性,进一步提升为企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1〕5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39号)各项规定,制定了《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做好工业运行监测、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开展一系列企业调研、普法宣传等活动,做好“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公示,主动公开年度抽查计划、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高青工信”公开惠企政策,服务企业发展。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共承办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1件,承办县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提案2件,办复率均为100%。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个人隐私的,均在县政府网站建议提案专题,集中公开建议提案人、建议提案原文、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等信息。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与新媒体相结合,在微信公众号“高青工信”开设“政府网站”“督察”栏目,公开政府机关部门的职能职责、办事指南、相关政策法规等政务服务内容,通过平台“听”民声、“答”民疑、“解”民忧,让普通民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的方式回应关切、释疑解惑,真正做到了解民生、关注民意、解决民愿。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19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综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始,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高苑路32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1158)。

一、总体情况

(一)体制机制建设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工信系统相结合。县工信局领导张学英(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任务,配备专职人员2名。

2.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为保障县工信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不断提升工信领域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县工信局制定了《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和《县工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同时,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研究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

1.主动公开建议提案回复情况。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积极办理回复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20年收到人大代表建议0件;收到政协委员提案4件,涉及经济高质量发展、传统产业升级、我县企业家整体管理水平、疫情后企业发展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均已答复,满意率100%,答复详情及办理结果均通过高青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2.主动公开政策文件。2020年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开部门文件52项,其中,主动公开发布“亩产效益”;相关政策实施情况3项,并深入解读关于《高青县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政策;发布协助企业申报相关项目的部门文件14项,其中包含推荐企业申报市级和省级瞪羚、独角兽企业共2项。

3. 主动公开业务计划及开展情况。2020年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主动公开“双随机、一公开”开展情况,公开对食盐企业的抽查计划、抽查清单及结果。

主动公开行政执法情况,公开我局具有执法资格的8名人员名单、我局负责的执法事项清单、服务指南及执法流程图,并公开2020年执法结果及统计年报。

通过相关业务信息公开,充分保障了社会对工信部门的抽查、执法等动态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4. 主动公开财政信息。2020年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主动公开上年度财政决算详情、本年度财政预算情况,其中主要公开预算财政支出的主要板块,以及我局“三公”开支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按时办结数0件。在办结的申请中:予以公开0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无法提供0件,不予处理0件,其他处理0件。

2.收费和减免情况

2020年,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本单位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其中,未经复议直接起诉0件,复议后起诉0件。在行政诉讼案件中,结果维持数0件,结果纠正数0件,尚未审结数0件,其他结果数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

县工信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办,对于主动公开的各类信息,按照生成、报批、公开等步骤及时予以公开,对信息生成后因各种原因临近规定时限尚未公开的,办公室及时督促相关科室,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公开。

拟定公文时要求相关科室提出信息公开属性建议,在发文批办单上注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字样;对于主动公开的公文通过高青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对失效的文件定期进行清理。

同时,在公开内容及范围上遵循保密原则。依法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对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影响党和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执法活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信息,均限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或不予公开,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五)平台建设

县工信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及时维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信箱等栏目。加大对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平台的政务公开力度,畅通公开渠道,提升政务公开整体水平。

通过“高青人民政府网”发布政务公开行动5篇、部门动态6篇,为做好化工生产企业新一轮评级评价工作,公开公布化工生产企业询价公告2项,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工信部门动态19篇,宣传惠企政策、会议精神等4篇。

(六)监督保障

为规范和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县工信局制定并落实政务公开培训工作。

1.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深入学习我局政务公开职责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标准和流程等内容。

2.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会,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网站管理、信息审核把关、依申请公开办理等综合能力。适时召开县工信局公开工作推进会,着重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全方位精心指导,力争进一步增强全局政务公开意识,完善政务公开网络体系,提升政务公开业务水平。

3.通过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宣传工信政策及动态,使政务信息公开更加及时、便民、透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1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4

0

17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4

58.3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0年,县工信局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但与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对政务公开认识不够到位。少数干部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二是工作力度不够大。各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缺乏持续性,对相关政策公开、解读仍不够到位。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大宣传,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需要报告的事项

 

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1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由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始,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高苑路32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1158;传真:0533-6961158)。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15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发〔2019〕5号)部署的各项任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部门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压实责任落实,推动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一)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情况。县工信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根据领导分工和科室职能,明确责任分工,紧抓工作落实,做到了与工信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方面:按照《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高政办字〔2019〕14号)要求,积极办理回复2件县政协委员提案。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不断加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等各项工作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梳理修订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规定和政务信息资源目录。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一是加强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及时维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信箱等栏目。加大对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平台的政务公开力度,畅通公开渠道,提升政务公开整体水平。二是强化机构建设。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调配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岗位人员。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科室,2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其中1人专职,1人兼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4

0

1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不足;二是信息公开的意识还有待提高;三是在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方面还有待加强。

2020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工作,抓好落实,推动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一是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强化领导职责,责任落实到人,逐步加强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力度,将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充分调动机关干部参与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二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全面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三是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机制,逐步实现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四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使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更加多样、便捷。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月21日



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27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始,至2018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原高青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高苑路32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1158;传真:0533-6961158)。

一、概述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21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淄政办字〔2018〕118号)等文件为重点,坚持改革创新和需求导向,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盼,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队伍建设。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领导分工,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局领导班子每一个成员、每一个岗位和相关科室,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上传工作,切实做到机构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完善制度机制,强力部署推进。国办发〔2018〕23号文件、鲁政办发〔2018〕21号文件和淄政办字〔2018〕118号文件下发后,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按照文件精神明确重点领域、公开事项、公开方式等具体要求,就做好2018年政务公开作出部署,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三)加强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时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信箱等栏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我局主动公开部门动态栏目信息43条,政务公开栏目组织机构信息2条,业务工作办事指南10条,法规文件2条,重点领域信息7条。

(二)其他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2018年,我局通过微信公众平台——“经信之窗”向公众发布经信工作43期。

(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全文公开。对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的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在公开后做好解读、回应和舆论引导工作。本单位2018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积极办理回复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2018年度,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

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调配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岗位人员。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科室,2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其中1人专职,1人兼职。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如: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主动;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不够全面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2019年,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相关业务知识培训。继续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严格工作责任,不断深化公开理念,增强做好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二是加大行政公开力度。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政策性文件、重点热点信息、重大行政决策等政务信息,持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确保公开工作的完整性和全面性。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附件: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3月7日

 

 

 

 

 

 

 

 

 

附件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43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43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0

(二)镇、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0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



(一)公报发行期数

0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0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0

(二)镇办

0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0

(二)镇办

0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数

0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注:各子栏目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高青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2-27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始,至2018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原高青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高苑路32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1158;传真:0533-6961158)。

一、概述

2017年,高青县经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39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政办发〔2017〕17号)等文件为重点,坚持改革创新和需求导向,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盼,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队伍建设。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领导分工,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局领导班子每一个成员、每一个岗位和相关科室,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上传工作,切实做到机构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完善制度机制,强力部署推进。国办发〔2017〕24号文件、鲁政办发〔2017〕39号文件和淄政办发〔2017〕17号文件下发后,我单位高度重视,出台了《高青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具体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公开事项、公开方式等具体要求,就做好2017年政务公开作出部署,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三)加强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时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信箱等栏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我局主动公开及更新政务信息165条,其中政策法规、部门公文信息2条,工作动态类信息96条,财政预决算信息4条,其他信息63条。

(二)其他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2017年,我局通过微信公众平台——“经信之窗”向公众发布经信工作48期。

(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本单位2017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积极办理回复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我局2017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项。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2017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7年,我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群众举报。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

    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调配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岗位人员。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科室,2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其中1人专职,1人兼职。

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存在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等问题。2018年,我局将进一步提高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按要求及时公开政务信息,积极参加上级部门举办政务信息公开方面的讲座、培训,更准确、更深入地了解并掌握政务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增强部门执行力与公信力,提升部门治理能力,更好地为公民做好政务信息服务工作。

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高青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2月27日

 

 

 

 

 

 

 

 

附件1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高青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65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2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65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0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0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



(一)公报发行期数

0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0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0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0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人次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人次

0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人次

0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高青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24

本报告由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高苑路32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1158)。

一、概述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经信局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从实际出发,结合工作职能特点,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处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相关事宜。建立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工作机制,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二)强化制度落实。建立预先审查、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制度,严格落实《高青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高政发〔2016〕12号)、《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青县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高政办字〔2016〕32号)有关要求,坚持及时、准确、规范公开政务信息,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强解读回应。探索建立政策解读机制,明确解读范围,强化解读责任,规范解读程序。建立舆情收集、研判、报告和回应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与群众的互动交流,解决群众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征求意见建议,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树立服务型政府部门新形象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强化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一)健全组织机构。根据《条例》要求,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二)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和相关配套制度,多次组织各科室、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就政府信息公开进行研究。认真对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将信息分为应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并将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在县政府网站上公布。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规定时限内严格审定,统一上报分管领导审批后予以公开。建立并坚持实行佩带胸牌、摆放桌牌办公制度,方便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建立并坚持“首办责任制”和“首问责任制”,防止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建立并坚持领导办公审理制度,提高办理质量和水平。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在网站中设置了受理电子邮箱,并在网站上提供了依申请公开表格的下载和直接发送。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未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来办理依申请公开申请。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暂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本单位2016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积极办理回复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切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但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二是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方面,与人民群众对行政信息公开工作的期待还有差距。

2017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的推进力度,一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渠道,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二是加大学习和宣传,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和认识,调动大家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活力。三是努力提高信息员业务素质,充分发挥网络信息公开的功能,进一步提高信息质量和时效,确保网站的规范化运行。四是围绕我局职能特点,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附:2016年度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高青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3月24日

 

2016年度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92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92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6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0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0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



(一)公报发行期数

0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0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0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0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0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0

十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十三、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四、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高青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3-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高苑路32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1158;电子邮箱:gqjmjbgs@126.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5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切实从工作实际出发,着力完善组织管理,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强化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取得一定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进一步加强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办公室负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做到了机构、领导、人员、措施“四到位”,建立起了良好的工作机制,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试行)》、《高青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青县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暂行规定》、《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试行)》、《高青县行政机关虚假或不完整政府信息澄清制度(试行)》、《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的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规范化、法制化、常规化管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阅室。局办公室是我局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保密审查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必要前提,我单位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要求,在信息发布前对政府信息进行审查,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单位不定期抽查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并要求积极开展自查,督促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此外,通过网络、投诉电话、信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
八、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在内容实用性以及信息获取便捷性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本局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将认真落实《条例》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牢固树立服务政府、服务群众的理念,积极夯实工作基础,大力推进渠道建设,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长效管理机制,力争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高青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6年3月21日

 


高青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1-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函〔2014〕2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高青县高苑路32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1158;电子邮箱:gqjmjbgs@126.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4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切实从工作实际出发,着力完善组织管理,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强化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取得一定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进一步加强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办公室负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做到了机构、领导、人员、措施“四到位”,建立起了良好的工作机制,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试行)》、《高青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青县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暂行规定》、《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试行)》、《高青县行政机关虚假或不完整政府信息澄清制度(试行)》、《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的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规范化、法制化、常规化管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阅室。局办公室是我局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4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保密审查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必要前提,我单位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要求,在信息发布前对政府信息进行审查,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单位不定期抽查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并要求积极开展自查,督促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此外,通过网络、投诉电话、信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

八、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在内容实用性以及信息获取便捷性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本局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将认真落实《条例》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牢固树立服务政府、服务群众的理念,积极夯实工作基础,大力推进渠道建设,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长效管理机制,力争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高青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5年1月20日

 


高青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3-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函〔2014〕4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八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高青县高苑路32号;邮编:256300;电话: 0533-6961158;电子邮箱:gqjmjbgs@126.com。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3年度,我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让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

  (一)规范公开内容,让群众知情。积极编制和公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制定并公开具体办事流程。公开事项如变更、撤销和终止,及时公布并做出说明。

(二)规范公开载体,注重公开效果。我局坚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部门职能的原则,不断拓展公开渠道与服务领域,让群众享有充分的政策知情权、执法监督权、工作质量评判权,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实行“一站式”、“一条龙”服务,规范窗口授权,公开办事流程。对需要广泛征求意见、听取建议的事项,积极探索采用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以及邀请群众座谈等形式公开行政决策的过程和结果。

二、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树立服务型政府部门新形象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强化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一)健全组织机构。根据《条例》要求,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二)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和相关配套制度,多次组织各科室、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就政府信息公开进行研究。认真对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将信息分为应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并将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在县政府网站上公布。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规定时限内严格审定,统一上报分管领导审批后予以公开。建立并坚持实行佩带胸牌、摆放桌牌办公制度,方便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建立并坚持“首办责任制”和“首问责任制”,防止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建立并坚持领导办公审理制度,提高办理质量和水平。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分为对内公开和对外公开。对内公开主要采取书面通知、公告、传阅等形式。对内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内部通知公告、内部文件、督办事项及其他需内部公开的事项等,在全局范围内公开,接受全体党员干部群众监督。对外公开平台和主要内容如下:

  (一)利用互联网平台公开。主要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公开的内容包括:1、本单位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组织机构设置、领导干部分工、各部门主要负责人;2、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情况,中央、省、市、县重会议精神,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管理规定;3、工作动态,重大活动、重要工作开展情况,重点项目推进情况,重要会议贯彻落实情况,局属各单位、科室工作成果展示,以及国家新政策法规等;4、人事任免工作,以及其他依法需要公开的事项等。

  (二)利用新闻媒体平台公开。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杂志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新出台的政策法规、重大群体性事件处理情况以及大型群众互动活动的宣传等。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认真倾听群众声音,主动了解群众诉求。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在网站中设置了受理电子邮箱,并在网站上提供了依申请公开表格的下载和直接发送。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未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来办理依申请公开申请。 

五、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相关政府信息公开以主动公开的方式为主,通过高青政务网免费向社会公开。2013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局2013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对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和保密审核制度,坚持“先审核、后公开”和“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并不定期的组织人员对局门户网站上网信息逐条进行检查,确保了上网信息的安全。

  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13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也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负责信息工作的同志均为兼职,担负的其他工作任务重,有时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二是宣传力度不够,一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了解。 

(二)改进措施。1.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并及时公开需要公开的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2.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本局将进一步梳理有关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3.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力度,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及时对政府统一平台(网站)进行更新维护,全力为需获取信息的公众服务。 

高青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4年3月17日

 


高青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1-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函〔2012〕2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高青县高苑路32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1158;电子邮箱:gqjmjbgs@126.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2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切实从实际出发,着力完善组织管理,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强化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取得一定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进一步加强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办公室负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做到了机构、领导、人员、措施“四到位”,建立起了良好的工作机制,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试行)》、《高青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青县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暂行规定》、《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试行)》、《高青县行政机关虚假或不完整政府信息澄清制度(试行)》、《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的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规范化、法制化、常规化管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阅室。局办公室是我局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2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保密审查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必要前提,我单位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要求,在信息发布前对政府信息进行审查,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单位不定期抽查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并要求积极开展自查,督促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此外,通过网络、投诉电话、信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

  八、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在内容实用性以及信息获取便捷性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本局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将认真落实《条例》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牢固树立服务政府、服务群众的理念,积极夯实工作基础,大力推进渠道建设,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长效管理机制,力争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高青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3年1月25日

 


高青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3-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函〔2011〕2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高青县高苑路32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1158;电子邮箱:gqjmjbgs@126.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1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切实从我局工作实际出发,着力完善组织管理,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强化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取得一定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进一步加强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办公室负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做到了机构、领导、人员、措施“四到位”,建立起了良好的工作机制,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试行)》、《高青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青县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暂行规定》、《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试行)》、《高青县行政机关虚假或不完整政府信息澄清制度(试行)》、《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的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规范化、法制化、常规化管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阅室。局办公室是我局信息查阅室以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1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局办公室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在内容实用性以及信息获取便捷性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本局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将认真落实《条例》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牢固树立服务政府、服务群众的理念,积极夯实工作基础,大力推进渠道建设,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长效管理机制,力争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高青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2年3月5日

 


高青县经济与信息化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3-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高青县高苑路32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1158;电子邮箱:gqjmjbgs@126.com)。

  一、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1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我县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阅室。局办公室是我局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0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局办公室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健全。为此,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高青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1年3月10日


高青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0-03-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高青县高苑路32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1158;电子邮箱:gqjmjbgs@126.com)。

一、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0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我县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阅室。局办公室是我局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09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局办公室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健全。为此,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高青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0年3月15日

 


高青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09-03-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高青县高苑路32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1158;电子邮箱:gqjmjbgs@126.com)。

一、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0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我县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阅室。局办公室是我局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08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局办公室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健全。为此,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高青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09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