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规范直播电商带货的建议》 的答复(县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27号提案)
县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
127
建议人: 韩玉柱
主办单位: 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答复时间: 2024-06-26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韩玉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直播电商带货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直播电商行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直播带货作为新型发展业态,具有模式新、主体多、流量大、频次高等特点,目前也存在一些需要规范和完善的问题,通过开展以下工作规范行业发展:

一是组织电商培训,规范主播销售行为。利用青城大集人员聚集优势,组织附近20余家商户集中座谈,邀请扳倒井电商从业人员,为商户讲解直播间用语注意事项;邀请云米优品讲师、1688超级工厂优秀企业代表为27家电商企业集中授课,针对电商选品、平台操作、增强抗风险能力等问题提升从业人员电商运营能力,规范商家销售行为。

二是强化平台责任,规范平台制度。对于我县本土电商平台华盛配送,帮助其完善《用户注册制度》、《平台交易规则》、《信息披露与审核制度》、《隐私权与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广告发布审核制度》等共计11类制度规范,通过明确广告宣传、交易流程、售后服务等方面的规定,进一步维护消费者权益。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开展线上线下培训,规范电商从业人员行为;集中要素资源打造龙头企业,优化电商产业发展布局,打造电商产业发展新高地,助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26日

关于规范直播电商带货的建议。 一、完善法律法规:对现有的法律法规进行修订或者通过新的立法,明确直播带货各主体的责任,厘清直播平台的内容管理、人员管理、消费者保护等义务和责任。 二、加强行政监管:分类监管不同的直播带货主体,明确直播带货的行业准入标准,加大对直播带货产品中的伪劣产品的打击力度以及处罚力度,完善相应的追责体系。 三、规范平台责任:对直播平台进行适度追责,要求其严把质量关,同时完善直播带货的投诉渠道,方便消费者进行维权。 四、提高准入门槛:对主播进行实名制认证、建立直播内容审核制度、履行内容日志信息留存、建立信用等级管理体系及黑名单管理制度等。 五、加强税务监管:税务机关应该加强对直播带货行业的税务监管,加大对偷税漏税行为的打击力度、处罚力度,维护税收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