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持续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的答复(县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001号提案)
县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
001
建议人: 胡小青
主办单位: 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答复时间: 2025-06-17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胡小青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严格落实“安宁日”制度。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宁生产日”制度的通知》,限定每周入企次数,对同一企业的非行政执法类入企次数每周原则上不超过2次,并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到各涉企部门;加强制度培训,提高部门、专员、企业自主落实“安宁日”制度的意识。

二是加强柔性执法宣传力度。向企业宣传解读“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和企业信用修复等柔性执法精神,提高企业知晓度,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奠定广泛的社会基础。联合各执法部门对执法人员开展柔性执法宣传,依法依规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等柔性执法措施。

三是强化监督落实。优化“伴企通”信息化工作平台“企业安宁”模块,细化“双报备”流程,将入企行为细分为行政执法和非行政执法两类,采用调研“预约制”和检查“报备制”模式,实行入企前部门报备和入企后企业报备,实现入企行为闭环管理。鼓励企业通过“伴企通”反馈不规范的检查、调研行为,对入企频率异常、执法不规范等问题进行通报预警。

三、下一步工作

一方面严格落实分类分级执法检查。对遵法守规的企业减少执法检查频次,鼓励企业自主加强合法合规管理;对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问题突出的企业,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增加执法检查频次。另一方面加强信用修复宣传力度。通过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信用修复工作,让广大市场主体知晓信用惩戒制度,知晓信用修复方式,善于运用信用修复制度维护自身权益,趋利避害,合法诚信经营,共建信用社会。

 

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17日  

一、背景 营商环境是企业赖以生存发展的土壤,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离不开法治化营商环境做支撑。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经营主体需求为导向,持续优化公平竞争、开放有序的市场化营商环境,稳预期增信心,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但是也要看到,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不久前,关于“远洋捕捞”“异地执法”的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和热议,这种逐利性执法既侵害了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动摇着民营企业的发展信心,更是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严重破坏。贯彻新发展理念,必须坚持以法治为引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 1.政策的精准性不足。政府出台政策的较为密集,部分政策之间调整较大,部分地方制定的政策与国家制定的政策缺乏衔接性,政策内容不够精准,可能导致非预期风险。 2.执法不文明规范。频繁、多头、重复、交叉执法问题突出,“小过重罚”,企业家往往疲于应付。 3.多数民营企业法律意识不强。相关制度不健全,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法律维权意识和行为不多,难以在精力和经济上满足不断变化发展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存在职业索赔干扰正常经营等问题。 三、建议 1.完善法律体系,夯实法治基础。进一步提高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稳定性,综合考虑民营企业生命周期特点和国家战略需求,制定和出台政策广泛收集市场信息,提供更有针对性的产业支持政策。完善与落实对不同所有制产权同等对待、平等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通过强化财产权保护增强民营经济财产财富安全感。各级政府和部门制定并严格执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的“三张清单”制度,公开公示并不断更新完善,保障企业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和业务。 2.坚持齐抓共管,提升执法质效。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机制和监管执法体系,深入实行分级分类监管,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尊重保护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全面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畅通企业投诉举报渠道,严肃查处吃拿卡要、设租寻租等问题。全面规范涉企检查行为,坚持无事不扰,推动检查计划“压、减、合、并”,避免多头执法,减少过多过频繁执法对企业的干扰,并做到执法留痕、执法信息及时公开。健全容错纠错免罚轻罚机制,坚持包容审慎,着力打造“治未病、轻免罚、重严惩”有法度有温度的执法式。健全常态化政银企沟通机制,加强对民营经济人士经营管理法律知识、专业知识等梯次培训,为企业及重大项目提供法律意见、矛盾化解、法律咨询等一揽子专业化法律服务,引导民营企业家诚信守法、依法经营。 3.完善经营管理,夯实自身建设。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及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规划、投融资、市场运营、风险防范管理等各领域风险管理体系,实现治理规范、合规经营。通过企业协会和商会等组织民营企业定期开展普法宣传扎实推进民营企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