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文字号
高工信字〔2022〕15号
索引号
11370322MB28635201/2022-5299777
成文日期
2022-05-16
发文日期
2022-05-16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有效性
有效
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高工信字〔2022〕15号
各有关科室:
按照市、县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现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16日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工信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县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高安委发〔2022〕6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隐患即事故”的安全风险意识,聚焦“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安全问题”,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压实压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精准发现和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落实安全生产重点任务,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水平,有效减少和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检查方式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从部门和企业两个层面,分阶段采取自查自纠、督导检查、异地互查、整改复查等方式开展。
各行业管理科室对照国务院安委会《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八抓”20项安全生产创新举措以及《市安委会安全生产21条措施》的通知要求,按照县安委会规定,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立即开展自查自纠,逐一梳理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建立问题台账,加强问题整改,及时补齐短板。
各相关企业重点以诊断检查方式,开展自查自纠,按照省、市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诊断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遴选高水平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和专家,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生产装置设施、关键环节、特殊作业等高风险单元开展全面诊断,重点检查安全的深层次问题隐患,推动实现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将自查自纠贯穿大检查全过程。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局业务科室主要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行业监管和行业主管责任落实情况。各行业管理科室是否严格执行《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淄博市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高青县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抓好民爆行业安全监管,对落实风险辨识管控及隐患排查整治、重大危险源实施现场动态监控及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测检验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是否落实《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安全生产职责分工》(高工信字〔2022〕2号),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在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等方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工业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驻点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是否按照《关于调整优化安全生产驻点监督工作的通知》(淄工信民爆〔2022〕16号)落实分级分类驻点监督,是否做到重点企业应驻尽驻,分行业组织安全状况评估,确定安全等级,对安全等级高、安全状况好的企业实行定期(综合)驻点,对安全等级低、安全管理状况较差的企业实行常态化专人驻点。驻点人员派出单位接到驻点人员关于企业重大安全隐患的报告时,是否及时研究处置意见,对无权处理的,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
3.项目审批安全红线把守情况。是否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评估论证机制,是否存在“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情况,是否擅自降低民爆行业高危项目、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门槛。
4.执法检查宽松软整治情况。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是否存在选择性执法以及宽松软、走过场等问题,是否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并明确重点检查企业,是否针对事故暴露问题举一反三加强执法检查,组织专家参与执法过程、推进异地交叉检查;是否加强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是否利用新技术、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违法行为;是否针对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风险高的行业领域部署开展重点执法检查等。
5.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情况。是否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是否及时处理举报,加大举报查实非法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对被举报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员顶格处罚;是否依法保护举报人,及时兑现举报奖励特别是大额奖励,做到依规重奖、快奖、应奖尽奖;是否存在举报受理量小、甚至“零奖励”现象。
(二)相关企业的重点检查内容见附件。
四、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12月31日,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安排部署(5月15日前)。制定工作方案,完成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纠(5月16日至9月30日)。各行业管理科室指导相关行业企业,对照检查内容(附件2)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措施、时限,9月30日前形成自查自纠报告报相关科室。
各行业管理科室根据文件中检查方式的内容开展自查自纠,9月30日前报技术改造科。
(三)督促指导(5月1日至11月30日)。县工信局成立督导工作小组,由分管领导带队,对分管行业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
(四)总结提升(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行业管理科室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研究建立督促企业抓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相关企业梳理大检查期间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深入分析这些隐患和问题形成的深层次原因,提出根除这些原因的具体措施,形成分析报告并组织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实施。各行业管理科室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精心组织实施。成立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行业管理科室负责人任组员的局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靠前指挥,分管负责同志要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具体负责同志要主动作为、履职尽责,凝聚工作合力,确保高效有序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分类推进落实。各行业管理科室要严格依照自身工作职责,及时做好材料的归纳整理,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行业,要对照《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组织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风险隐患,督促企业负责人强化安全管理;按规定组织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充分利用现有执法手段和处罚措施,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惩重罚,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限期整改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从重处罚;对负有安全生产主管职责的行业,各行业科室根据工作实际,加强分类指导。
(三)强化工作措施,规范步骤程序。进一步完善检查流程,明确前期沟通、中期检查、后期反馈整改程序,建立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机制,规范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发挥行业专家和专业机构作用,可采取聘请专家或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检查,提高督导检查的专业性和科学性。要结合省市县驻点监督工作,督促驻点监督工作人员入驻企业后,及时深入一线抓督导、送服务、促落实,快速掌握企业情况,配合做好各级安全检查工作。
(四)改进工作作风,严肃纪律规矩。大力倡树“严真细实快”作风,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相结合,注重对重点企业单位的明察暗访,严防摆拍式、作秀式检查,严防搞“大呼隆”、走过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各行业管理科室于每月20日前,将阶段性工作情况(可参考附件1格式)报送局技术改造科汇总。
联 系 人:崔海阳 6967862
公务邮箱:gqjxjab@zb.shandong.cn
附件:1.XX科室X月份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模板)
2.企业重点检查内容
附件1
XX科室X月份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模板)
一、工作开展计划
根据XXXX文件要求,组织开展XX行动,计划对XX开展工作,预计取得XX效果
二、工作完成情况
(一)行业规划:
1、上级部门发文情况(例如:“十四五”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等文件),以及开展形式。
2、我局制定相关文件,以及开展形式。
(二)产业政策:
1、上级部门发文情况(例如:“技改专项贷”、“设备购置补助”等政策),以及开展形式。
2、我局制定产业政策文件情况,以及开展形式。
(三)法规标准:
组织行业企业开展多种形式学习法规标准情况。(例如:《关于开展全市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企业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的通知》)
(四)其他工作开展情况。安全检查、领导调研、安全宣传、安全培训等工作。
三、下个月工作计划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或工作安排,拟开展XX行动、参加XX调研、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安全宣传等工作。
附件2
企业重点检查内容
1.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是否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矿长带班下井等制度,是否搞“挂名矿长”等弄虚作假手段逃避责任,对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是否落实行业禁入相关规定等。
2.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企业是否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晨会”和“开工第一课”制度,开展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组织全体从业人员自主学习、全岗轮训、统一考试;一线作业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国企总部是否建立专业化技术管理团队加强对下属企业的指导、监督、考核、惩处;是否编制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依法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实战化演练。
3.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及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企业是否建立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逐一制定风险防控措施,采用信息化技术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现场动态监控;是否严格落实《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建立健全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格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一般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对存在的重大隐患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是否设立有奖举报专项资金,鼓励员工发现举报身边隐患,对有功人员给予表彰。
4.本质安全提升情况。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是否按照要求实施“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是否深入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是否持续推进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是否及时淘汰危及企业生产安全的技术、工艺和设备。
5.安全总监制度落实情况。企业是否按照规定配备安全总监,专项分管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全总监是否符合任职条件,通过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考核;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安全总监是否实行委派制;安全总监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严格执行工作报告制度。
6.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情况。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危险岗位是否严控劳务派遣员工数量,国企在有关人员管理上是否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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