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3号提案的答复(关于“解决合作社种粮大户融资难问题”的答复)
县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23
建议人: 董福前
主办单位: 高青县金融办
答复时间: 2020-07-07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董福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合作社种粮大户融资难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种养大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的问题普遍存在,信息不对称更会加剧此问题的发生,根据国内解决此类问题的相关经验,结合我县的经济实际状况,积极探索适合高青种养大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有效方法和策略。

一、完善中小企业融资的制度环境

一是建立常态化政银企对接工作机制,通过组织综合性、行业性、区域性、网络性等多形式、多层次的银企对接交流活动,促进农业农村项目、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对接。二是完善贷款抵押担保的法律和制度框架。逐步建立统一的财产抵押登记体系,加强对土地和房屋以外的抵押、质押和担保方式的法律地位的确立,完善配套法律和实施细则,扩大多样化的抵质柙方式在信贷实践中的应用。三是建立健全融资担保体系。针对种养大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普遍因规模较小、抵押物不足、信用等级不高等协调担保难问题,我县与省鲁农担公司合作,在县农商行、县农行等机构开展了鲁担惠农贷,同时我县成立了县级融资担保公司和信达、众成、元润等国有公司,采取市场化方式运作,为广大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和应急转贷资金过桥服务。四是加强对信贷人和债权人的权利保护。结合国家现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完善失信惩罚机制,培养起中小企业的信用意识,为金融机构创造一个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二、金融机构推动小微企业融资的方法、工作措施

为提升各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能力,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我县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适合小微企业和农业、农村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一是重点引导各金融机构围绕小微企业、现代农业产业升级等进行金融支持,积极开展流动资金贷、承兑、央行资金产业扶贫贷等业务;二是引导县农商行、邮储银行、县农行等金融机构与省鲁担惠农贷合作,投放鲁担惠农贷;三是督导各金融机构创新信贷品种及服务模式,探索开展适合种养大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种类,比如:县农商行的美丽乡村农场贷、美丽乡村丰收贷、金牛贷、兴旺养殖贷、民营助力贷、“新时贷”等,县农行的农村生产经营贷款、金穗快农贷、房抵贷-经营、网捷贷等;邮储银行的亲情贷、电商邮包贷、极速贷等;四是创新抵押担保方式,破解小微企业担保难,督促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拓宽抵押物范围,探索开办动物活体抵押、第三方监管质押等创新信贷业务;探索开展以农村产权为基础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住房财产权、林权抵押贷款等业务,为现代农业发展、农业农村发展及产业扶贫等提供资金支持。四是开通融资绿色通道。督促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优先受理、优先调查、优先上会、优先发放,贷款到期提前为客户办理手续,实现贷款还贷的无缝衔接,减少客户偿还贷款过桥资金的占用,着力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县金融证券服务中心 

2020年7月7日

 (联系单位:县金融证券服务中心,联系人:王天,联系电话:6969671)


关于解决合作社种粮大户融资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