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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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432986Y/2023-5380843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3-07-18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
7月17日,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印发了《高青县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高教体发〔2023〕9号),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目的
为了让家长更好地了解《高青县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相关招生政策,我们制作了问答式说明,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本招生问答解释权归高青县教体局,只适用于2023年幼儿园小班新生申请入园报名登记使用。
二、招生问答
1.今年的报名方式是怎样的?
答:2023年秋季幼儿园小班新生招生实行“一网通办”,使用“爱山东”APP进行网上招生报名方式。(用房产所有人或在本县缴纳社保、经商的租房的幼儿监护人的手机号注册、登录“爱山东”APP,并进行实名认证。)
2.公办幼儿园招生政策有哪些规定?
答:幼儿园不属于义务教育阶段,我县公办幼儿园试行“动态服务范围”招生政策,根据每年招生计划及报名登记情况,确定当年幼儿园招生服务范围,并严格遵循服务范围内适龄幼儿优先录取的原则有序组织招生工作。
3.报名需要哪些条件?
答:(1)招生对象为截止2023年8月31日年满3周岁(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中、大班插班转园幼儿不作为此次统一招生对象。
(2)幼儿或幼儿监护人名下有城区房产(或有购房合同)。
(3)幼儿监护人或幼儿名下无房产(或购房合同),祖(外)父母名下有房产,但幼儿或幼儿监护人至少一方须与祖(外)父母在同一个户口本上。
(4)幼儿监护人或幼儿名下无房产(或购房合同),由幼儿监护人租房的(需有正规租赁手续),进城务工或经商随迁子女。同时,需监护人至少一方截止2023年6月30日,在县城合法务工或经商半年以上且租住半年以上。
商铺、商业店面房、储藏室、车库、工业厂房等非住宅用房不能作为幼儿入园房产依据。
4.本次网上报名、录取的对象年龄有限制吗?托班,中大班幼儿怎么报名?
答:有限制。年龄范围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中、大班插班转园幼儿不作为此次统一招生对象。暂不招收托班幼儿。
5.网上报名有时间规定吗?
答:有。2023年使用“爱山东”APP进行网上招生报名,招生流程分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适龄幼儿信息采集,具体时间为7月18日-7月24日。
第二阶段:选择意向幼儿园进行报名,具体时间为7月25日-7月28日。
第三阶段:报名材料审核,具体时间为7月29日。
第四阶段:录取,具体时间为7月30日-8月4日。
各幼儿园确定录取幼儿名单后,统一于8月4日之前发放录取通知书。
6.网上报名如何操作?
答:每位申请入园幼儿只能由房产所有人(或在本县缴纳社保、经商的租房的幼儿监护人)的手机号注册、登录“爱山东”APP,并进行实名认证,再将左上角地址更改为淄博市高青县,从首页找到幼儿园招生入口或点击进入,根据提示填报信息。有疑问家长可向县学前科电话咨询,不能多人同时给一位幼儿报名。
7.相关入园申请资质证明取得时间有规定吗?
答:有。户口迁入及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等资质证明取得截止日期为当年度6月30日。
8.幼儿家长报名时可以同时报几所幼儿园?
答:只能填报一所幼儿园。原则上,家长根据幼儿园服务片区,对应各自报名所用房产的位置,选择意向幼儿园进行报名。
9.政策保障生怎么报名?
答:需开具相应证明提交到县学前科,并进行信息登记,后会按相关优待政策安排入园。未经教体局核准确认,均视作无效。
10.集中网上报名登记时间截止,未完成报名登记或申报志愿、登记信息有误的,怎么办?
答:(1)符合信息采集条件而未进行信息采集的和符合报名条件而未进行网上报名的幼儿家长,请持有效户口本、房产证、幼儿医学出生证明及其他有效材料(如:营业执照、租房证明、社保等)到相应幼儿园现场报名。未按规定时间报名者,服从调剂。
(2)城区各公办幼儿园录取顺序按照“录取办法及原则”相关内容进行,8月4日前完成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家长提供电话无法接通或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11.报名登记及登记号先后顺序是否影响录取结果?
答:不影响。请大家合理安排时间,错时报名。
12.如果填报的志愿没有录取怎么办?
答:可依据“相对就近”原则,统筹调剂到有剩余学位的幼儿园(含民办)。同意调剂的家长,教体局会将幼儿相关信息转到意向幼儿园,幼儿园会通知该家长录取情况;不同意调剂的家长,可自行线下选择有剩余学位的其他幼儿园(含民办)。
13.如何知晓录取结果?
答:预录取结果会在8月4日前通过“爱山东”APP的报名窗口通知家长是否审核通过,未审核通过的会提示未通过原因。正式录取以收到“录取通知书”为准。
14.入读民办幼儿园或农村公办幼儿园如何报名吗?
答:为完善公办为主、民办补充、协调发展的学位保障机制,城区民办幼儿园根据办园规模和招生计划,结合本《指导意见》实行自主招生,不受划片范围限制。2023年8月4日前确认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完成招生工作。
各镇(街道)幼儿园招生工作由各学区负责组织,原则上不得跨镇招生。各学区要结合本《指导意见》和本辖区实际情况,8月4日前稳妥有序完成幼儿园招生工作。
15.虚构、伪造信息如何处理?
答: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第一解读人:张鲁刚(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具体解读人:殷延荣(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学前科科长)
联系电话:0533-6973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