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简明问答 | 《高青县2023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政策解读 | ||
|---|---|---|---|
| 索引号: | 11370322004432986Y/2023-5383753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3-03-24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
一、制定背景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17〕9号)精神,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中考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淄教发〔2018〕2号)和《淄博市2023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淄教字〔2023〕5号)要求,制定本意见。
二、招生问答
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设置哪些科目?
答: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设置考试科目、会考科目和考查科目三类。考试科目为语文(含书写卷面分5分,采用扣分制)、数学、英语(含口语与听力)。会考科目为历史、地理、生物学(含实验操作)、信息技术、道德与法治、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艺术(音乐、美术)。考查科目为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综合实践活动。
2.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的考试如何安排?
答:初三学生第二学期,全部参加历史、生物学(含实验操作)、地理、信息技术4门会考科目考试;初四学生第二学期,全部参加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与听力)3门考试科目和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道德与法治、艺术(音乐、美术)4门会考科目以及所有考查科目的考试、考查。
3.中考招生范围是如何界定的?
答:公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只面向学校所在区县招生,招收具有本区县户籍的学生(含区县认定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同时,根据区域招生政策调整需要和拔尖创新后备人才、特长生等培养需要,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部分学校可面向全市或面向特定区域招收部分学生,具体招生学校名单、招生范围、招生类型在公布招生计划或特长生招生计划时予以公布。民办普通高中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面向全市招生,但不得跨市招生。初中后职业教育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4.随迁子女可以在高青参加中考吗?
答:高青县逐步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升学政策,其父母或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县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满一年的(截止当年4月30日)初中阶段外来务工随迁人员子女毕业生,可在就读学校参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与户籍所在地考生同等待遇。不具备以上条件的外来务工随迁人员子女以及学籍与户籍不一致的毕业生,一律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且不参与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和指标分配录取。
5.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什么时间公布?
答:6月30日前,将通过网上查询等形式公布初四年级考试成绩。7月2日前,将通过网上查询等形式公布初三年级考试成绩。
6.什么时候进行志愿填报?
答: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分两次进行,首次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5日-7月6日,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13日。
7.2023年中考普通考生志愿设置及录取顺序?
答:普通考生志愿设置两类:第一类为“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和高等师范教育类志愿设置一个;第二类为高中阶段类,其中,普通高中类学校志愿设置1个指标生志愿和5个非指标生志愿,非指标生志愿为平行志愿;初中后职业教育类(不含“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和高等师范教育类)学校设置2个平行志愿,每所志愿学校选报专业设置2个平行志愿。两类志愿可兼报,录取时按照“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和高等师范教育类志愿、普通高中指标生志愿、普通高中非指标生志愿、初中后职业教育类志愿(不含“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和高等师范教育类)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录取,考生一经被录取即不再参与后面其他志愿学校的录取。征集志愿类别设置与录取顺序与首次志愿填报相同。
特别提醒:首次志愿填报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与征集志愿填报。
8.关于特殊考生的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军人子女包括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其中,军人烈士子女,驻国家三类(含)以上边远地区和二类(含)以上岛屿部队,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照顾当年录取分值的10%参加录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驻一类、二类艰苦地区和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一至四级伤残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的军人子女,照顾当年录取分值的5%参加录取;其他军人子女照顾当年录取分值的3%参加录取;军人子女需要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可以任选中等职业学校。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警察子女,照顾当年录取分值的5%参加录取。享有省、市教育绿色通道政策保障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企业家子女可根据考生成绩,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安排到达到非指标生招生录取成绩的意向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因公牺牲、一至四级伤残、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照顾当年录取分值的5%参加录取;其他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照顾当年录取分值的3%参加录取;需要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可以任选中等职业学校。
归侨子女照顾10分参加录取。具备两项以上照顾条件的考生,只能按照顾分数较多的一项计算,不累计加分。
往届初中毕业生考试成绩减去15分后,与应届毕业生一并参加录取。
9.虚构、伪造信息如何处理?
答: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三、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解读科室:基础教育科
联系电话:0533-6973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