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县城东部建设高标准初中的建议》的答复(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号建议)
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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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 孙彬
主办单位: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答复时间: 2021-04-27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孙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县城东部建设高标准初中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教体局一直高度关注城区东部学生上学问题,已规划在黄河路以北、国井大道以西、田镇大街以南、杨朝英路以东建设一处初中——高青县第七中学。学校规划占地100.2亩,规划32个班,规划建筑面积30830平方米。包含教学及辅助用房、办公用房、报告厅、餐厅、学生公寓、后勤及生活用房、地下停车位(人防工程)、400米运动场、道路管网、消防设施、校园景观等。建成后新增学位1600个,满足周边银铃世家、水岸名都、芦湖明珠、维纳斯等城区东部小区学龄人口入学需求。

目前项目建设报告已经县领导审批。现正与上海交大设计总院对接,进行学校初步设计,待明确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投资额度后办理立项手续。计划2021年底开工建设,2023年投入使用。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4月27日

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区东部人员越来越密集。孩子上学问题成为非常现实的因素。建议在东部地区建设一处高标准的初中,解决东部居民接送孩子的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