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善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学校食堂监督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是重大的民生工程,我局始终将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强化部门联动,严格落实《高青县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严格规范学校食品经营行为。通过持续行动,推动了全县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学生群体的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向好。
2020年,学校食堂“明厨亮灶”率、量化分级良好以上、学校自查率和季度检查覆盖率均100%;学校食堂量化分级B级(良好)以上达到100%;学校大宗食品定点采购覆盖率达到100%。未发生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影响恶劣或引发重大舆情的食品安全事件。
针对您提到个别学校食堂饭菜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健全管理制度。
完善学校领导陪餐制度,每餐均有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校长每周至少一次在食堂与学生一起就餐,制定《学校陪餐人员安排表》,提前一周向学生、家长公布。开展好周自查制度,及时整改问题隐患,制定实际有效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2.加大检查力度,规范经营行为。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加强日常监管和学校开学前后、中高考期间等重要时间节点的检查,及时整改食品安全隐患。督促学校食堂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关、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健康关、操作加工关、餐饮具清洗消毒关、食品留样关。严肃处理食品安全违规行为,配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及时处理食品安全事件。
3.增强学校食堂的开放、透明度。一是委托经营的食堂,合同期满后,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要求确定经营方(一般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经营方一定要是有资质、信誉好的餐饮企业。二是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定期开展“食堂开放日”活动,让家长全面监督食堂管理。三是全面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智慧管理模式,增加透明度。
4.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管理培训。食品从业人员要有健康证,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学习,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保证操作规范、环境卫生,严防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争取有关部门支持,配齐配强学校专兼职食品安全、营养健康管理人员,提高管理水平。
5.建立并落实完善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学校利用宣传栏、广播站、网站、班会、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向学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教育学生科学健康低盐饮食,倡导科学合理的饮食观念。引导学生家长选择已备案且符合开办指导规范的学生校外托管场所,使家长了解食品安全、膳食营养的有关知识,监督好学校食堂工作。
下一步,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将与有关单位相互配合,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确保饭菜质量和膳食营养,提高学生、家长对学校食堂的满意度。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