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孙玉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高青双语学校教师职称岗位比例分配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支持民办学校发展,更好地为高青的孩子提供优质教育资源,2010年双语学校搬迁扩建时,实验中学部分教师进入新校,但教师编制、工资关系仍属于实验中学。在职称评聘时实验中学教师、双语学校编制内教师人数之和作为基数来核定中级和高级岗位数,具体名额由双方学校根据教师数统筹使用。
实验中学教师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由县委编办核定人数,校聘教师由双语学校自己确定人数。编制教师的职称受岗位比例限制,工资及各类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各项待遇由县财政承担。自聘教师的工资待遇由双语学校承担。虽然承担同样的教学任务,但人事、工资、待遇等不属于同一管理渠道。将校聘教师纳入职称分配不符合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县教体局非常重视教师职称评聘等事关教师切身利益的问题,今后,教体局根据教学需要,每年向双语学校增加新教师,在安排新教师调配时适当向小学部倾斜,以增加岗位基数提高岗位比例分配明额。通过交流轮岗等方式指导双语学校将初中部和小学部的在编教师流动起来,统一使用岗位。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