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刘恒波委员:
您提出的建议在县城南部新区规划建设体育运动场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为满足县城南部新区居民健身需求,我县第五中学、第六中学及长江路小学体育场已分时段对社会群众开放,并将开放时间及相关规定制度悬挂在学校门口,让群众知晓。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体育部门扶持,加强与规划部门的沟通协调,合理统筹规划公共体育用地,加大对南部新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文件,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相关标准规范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建设要求,及时与住建局及规划部门沟通协调,在南部城区新建小区建设中预留足够的体育健身场地,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