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建议在县城南部新区规划建设体育运动场馆的提案》的答复(县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44号提案)
县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
44
建议人: 刘恒波
主办单位: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答复时间: 2021-04-27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刘恒波委员:

您提出的建议在县城南部新区规划建设体育运动场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为满足县城南部新区居民健身需求,我县第五中学、第六中学及长江路小学体育场已分时段对社会群众开放,并将开放时间及相关规定制度悬挂在学校门口,让群众知晓。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体育部门扶持,加强与规划部门的沟通协调,合理统筹规划公共体育用地,加大对南部新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文件,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相关标准规范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建设要求,及时与住建局及规划部门沟通协调,在南部城区新建小区建设中预留足够的体育健身场地,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4月27日

理由: 南部新区是县城建设的重点。目前学校、医院、公交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有的已经完成,有的正在建设之中,但规范化的体育运动场所目前还没有。 为全面贯彻省市《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建议尽快规划建设体育运动场所。 公园、游园等属于休闲娱乐场所,不是纯粹意义上的体育运动场所。老城区有体育馆、400米标准塑胶跑道,新城区没有。 办法: 1.在人口居住相对集中、位置居中,交通方便的适当区域(如:国井大道一侧),新规划建设体育运动场所,包括400米的标准塑胶跑道等。 2.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充分利用学校先进的体育资源,积极稳定地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对社会有序开放,研究施行山师大附属学校、五中的体育场对社会开放,以弥补社会体育资源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