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在县城东部建设体育场地及体育设施建设的建议》的答复(县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45号提案)
县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
45
建议人: 何传江
主办单位: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答复时间: 2021-04-27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何传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县城东部建设体育场地及体育设施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县一中、千乘湖小学体育场已分时段对社会群众开放,并将开放时间及相关规定制度悬挂在学校门口,让群众知晓,满足县城东部居民健身需求。

另外,我们积极与县文化和旅游局沟通协调,2021年在对千乘湖公园整体改造提升中加大对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将现有足球场升级改造成11人制标准人造草坪足球场,同时在足球场的西侧,新建1处羽毛球场地、1处网球场地、2处篮球场、2处乒乓球场、1处攀岩运动场。该工程已于4月份开工建设,预计8月份竣工。届时将进一步完善县城东部及社区公共体育设施,优化群众健身环境,提高群众健身质量,增加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4月27日

理由: 随着城市居民生活条件和待遇的不断提升,居民对体育场地、健身设施的需求不断提升,而现在县城东西体育场地、体育设施西多东少,非常不均衡,西部有开放的体育场地、门球场地、体育馆等健身场馆。而东部没有长期对外免费开放的体育场馆。目前东部居民新建小区越来越多,居民人数将越来越多,居民对健康及健身的内在需求越来越迫切。因此,针对东西部体育场地设施不均衡的实际,适应城市居民对健身的需求,建议县里在县城东部合适地方规划健身场地、健身设施及场馆,以满足居民对健康及健身的需要。 办法: 1.在城东规划建设对公众开放体育场及健身设施。 2.利用东部废旧的厂房及厂区改造健身场地、安装健身设施。 3.在定时、定期开放东部中小学体育场地的基础上,对其场地进行物理隔离,对其场地外居民多开放健身时间,以满足东部城市居民的健身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