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教师资格参加体检时间、医疗机构名单、体检合格标准 | ||
---|---|---|---|
索引号: | 11370322004432986Y/2021-520213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4-01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
体检时间:
2021年4月7日-4月8日(每天早7:30开始)
体检批次:第一批次早7:30至8:00 第二批次早8:00至8:30
第三批次早8:30至9:00 第四批次早9:00至9:30
体检医院:
高青县中医院(高青县田横路39号)。
联系电话:0533-6969779
体检注意事项:
(一)教师资格证件照片
疫情防控期,由于采用网上审核和避免接触,体检时请携带白底免冠小二寸近照2张。
1.照片用途:与认定网报上传照片同底,教师资格证书用1张(留在体检医院指定照片收集箱内),体检表用1张(体检完成后同体检表一起交回体检中心)。
2.照片要求:教师资格证书长期使用,请务必使用高质量照片并裁剪规范;照片背面书写姓名、身份证号、学科(举例:高中语文),请用原子笔书写,若使用钢笔和碳素笔请注意晾干并保持字迹清晰。
(二)体检注意事项
1.申请人体检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体检表、体检通知单参加体检,体检医院对申请人身份核实后,安排体检。
2.申请人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体检医院有关规定,服从安排,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违者按违纪处理并不予认定教师资格证。
3.体检表双面打印,一式一份,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白底照片(与教师资格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如实填写既往病史以上内容,并确认签字。
4.疫情防控期间,为避免体检人员集中,为申请人提供良好的体检环境,申请人应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提前做好行程安排,并注意行程安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
5.确实与规定时间有冲突的申请人,请在4月9日至4月10日上午自选时间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医院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6.为方便申请人,保障体检工作有序开展,申请人体检结束后,体检表由体检医院统一汇总,在规定时间内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7.疫情期间,体检前一晚上需确认查看淄博“电子健康通行码”,体检人员必须是绿码,体温正常,携带证件分散自行前来,严禁聚堆结伴参加体检,黄码、红码一律不能参加体检,同时请如实到院填写流行病调查表。
8.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