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公布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中级评审结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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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432986Y/2024-543507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3-27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
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改革的意见》(鲁教师发〔2023〕1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高青县中小学教师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2023年12月23日评审通过梁志超等94名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现予以公布,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效期自评审通过之日起生效。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