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2025年高青县特殊教育学校招生方案
索引号: 11370322004432986Y/2025-553724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7-01 发布机构: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高青县特殊教育学校招生方案

发布日期:202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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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特殊教育学校是一所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职教育为一体的十五年一贯制培智学校,学校位于高青县东邹路73号,学校占地20亩,办公区、教学区、运动区、食宿区,四区分明;教学、康复训练设施设备完善;师资配备均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 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各教育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我校2025年招生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全接纳、零拒绝”的安置原则

对于高青县域内有一定自理能力且有残联部门出具残疾证的适龄残疾儿童,我校坚持“全接纳、零拒绝”的入学安置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我校招生意见、招生计划、日程安排、工作流程、咨询及监督电话等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平稳有序、严格规范的原则

严格按照县教育和体育局的统筹安排,加强招生工作的规范化。严格落实入学资格审查,保障残疾儿童入学机会。   

 二、招生办法

(一)招生计划

类别

学段

招生班数(人数)

学制

培智

学前

1个班  (6人)

三年

小学一年级

1个班  (6人)

五年

初中一年级

1个班  (6人)

四年

中职一年级

1个班  (6人)

三年

(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高青县户籍或含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1.学前班:年龄3-6周岁,能接受教育康复训练的智力障碍和孤独症谱系障碍等特需儿童。

2.义教段:年龄6-14周岁,且未丧失基本学习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持有残疾证的智力障碍或孤独症谱系障碍儿童。

3.中职班:全县随班就读(智力残疾)学生及本校初四毕业生,有一定学习和动手操作能力的智力障碍学生。

(三)报名时间

2025年7月7日—7月14日

(四)报名地点

学校正德楼二楼东侧教学中心办公室

(五)报名要求

1.材料审核

由家长或监护人带适龄残疾儿童按照招生要求到校现场报名,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户口簿: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学生本人的户籍页、父母双方的户籍页;

(2)残疾证及医院诊断证明:智力障碍学生须持残疾证、韦氏智力评估鉴定证明;孤独症学生还须出具行为评估证明(近期即可);

(3)病史检查材料及健康体检材料:学生的病史检查材料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即可,检查项目须有心电图、血常规、肝功;

(4)儿童预防接种证及儿童疫苗预防接种查验材料;报名时务必带齐以上材料原件。

2.评估鉴定

(1)学前、义教段招生:由高青县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小组统一对报名儿童进行评估鉴定。主要从认知、语言、运动、心理、情绪、行为、生活适应能力、生活自理能力、语言沟通能力及动手操作能力等方面对报名儿童进行评估,提出适合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安置建议,包括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康复机构康复等。

(2)中职招生:学校组织入学评估和面试评估,根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评估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评估内容包括:  

①基础能力评估:认知、语言、动手操作等基本学习能力;  

②生活适应能力:自理能力、社交沟通及行为规范;  

③职业潜能观察:根据专业方向(如手工、家政等)进行简单实践测评。  

3.录取及通知方式

学校招生工作小组认真审查报名儿童有关资料,根据专业鉴定的结果,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通过电话告知。对拟由普通学校推荐转入我校就读的学生,学校将严格标准,按规范程序办理,凡未被批准入学的学生一律回原校就读。

三、学生管理

1.新生入学后将有1个月的观察试读期,低龄儿童试读期间需家长陪读。试读期,学生生活能基本自理、身体状况适应学校正常学习生活、不存在重大疾病者,将正式注册入学。  

2.正式入册的学生,学校进一步进行观察了解,如果观察其认知、心理、情绪、行为以及生活适应能力与同龄学生有显著差异,无法独立参加集体活动,不能适应集体学习环境的儿童要重新安置。

3.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如发现有精神、行为、情绪等异常或患有严重疾病,责令其就医、休学,康复后必须出具权威医院的康复证明方可入学。

四、学校地址及联络方式

学校地址:高青县东邹路73号

报名、咨询电话:0533-6989786

                18653394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