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2025年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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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432986Y/2025-5509905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3-19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
为规范食物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及时高效、合理有 序地处理食品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结合我县食品安全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小组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刘延科
副组长:张俊堂 蔡信科 李 敏 毛海峰
组 员:杨 成 何 宁 巴兆彬 蔡玉滨 齐 佳 殷延荣 孙传祥 张 陶 翟建峰 于 雷 张伟兵
后勤服务科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办公室;张伟兵任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6982167。
二、应急处置程序
( 一 )及时报告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有关人员立即向食品安全事故应 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封存导致或 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
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 部门(联系电话:6974096)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系电话:6987951)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二)立即抢救
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120)抢救。
(三)保护现场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 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 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样食物。
(四)配合调查
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 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将病人 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 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 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三、事故责任追究
对事故延报、慌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 当事人责任;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做 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工作,确保不让事态扩大,任何个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