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高青县2023年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细则
索引号: 11370322004432986Y/2023-538366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8-23 发布机构: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高青县2023年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细则

发布日期:2023-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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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淄博市2023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淄教字〔20235号)文件要求:因公牺牲、一至四级伤残、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照顾当年录取分值的5%参加录取;其他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照顾当年录取分值的3%参加录取;需要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可以任选中等职业学校。

1.因公牺牲提供由民政部门颁发的因公牺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一至四级伤残提供由所在消防部门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3.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提供立功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通报文件复印件。

1.家长持相关证明材料交至就读学校教务处。

2.学校进行初审。

3.学校将材料复印件交至教体局基础教育科。

4.教体局终审。

5.教体局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学生就读学校。

不收费。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淄博市高青县青城路65号)

7个工作日。

电话咨询:0533-6973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