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2025年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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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432986Y/2025-552909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7-04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
一、招生条件
城区公办小学报名条件:
学生及父母双方在城区无房产,父母(其中一方)在城区合法务工或经商、居住半年以上(截止到2025年6月30日满半年),可依据务工或经商条件进行报名。
初中学校报名条件:
非高青县户籍、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县教育和体育局将根据各初中学校当年度学位情况,统筹安置入学。父母在高青县城区有房产的,可依据房产进行报名;父母在高青县城区无房产,父母(其中一方)在城区合法务工或经商、居住半年以上(截止到2025年6月30日满半年)的,可依据务工或经商条件进行报名。
二、录取办法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监护人可在爱山东APP进行报名。待报名结束,县教育和体育局将根据各学校学位剩余情况,统筹安置入学。
三、招生时间
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使用“爱山东APP”进行报名,随迁子女和本县户籍的小学和初中招生工作同步进行,报名时间为7月7日-7月14日。
四、报名流程
适龄儿童监护人在手机上下载并安装“爱山东”APP,由法定监护人在APP内完成注册及实名身份认证,达到L4级别。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在APP首页左上角选择“淄博市高青县”,点击“入学报名”,进入报名信息填报界面,然后根据所在片区和条件类别进行信息填报,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报名。
五、入学后待遇
被确认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后,各项待遇与本地学生完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