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优秀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班集体”评比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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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432986Y/2022-5264944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2-03-11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
一、学校推荐
1.组织发动。获得推荐资格的学校须成立学校推荐评选委员会并制定实施方案,发动师生及学生家长积极参与。学校评选推荐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要负责人,成员包括分管校领导、中层干部、班主任代表、任课教师代表、学生和家长委员会代表。
2.班级初评。在学校推荐评选委员会领导下,由各班班主任组织实施。成立班级评选小组,成员应包括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评选采取直选方式,符合条件的学生皆可报名参加。班级评选小组依据评选条件审核参选人材料,组织公开评选,当场唱票或通过网络渠道投票并在班级或班级群内公布结果,确定候选人上报学校评选推荐委员会。优秀班集体可以采用级部推荐和班级自荐相结合方式进行,由学校推荐评选委员会确定推荐对象。各评优项不累计推荐。
3.学校审核。学校推荐评选委员会召开会议(会议纪要须存档至次年年底备查),对班级评选小组提出的人选进行审核。评选会议程序一般为审阅学生和班级材料、讨论、投票和结果统计,统计结果及时公布。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需要,会议可在线上举行,待合适时间,评选推荐委员会全体成员补充签字确认评选结果,并存档备查。
4.公示。依据投票结果,在校内(或校园网络)和拟推荐人选所在班级(或班级群)内公示其基础信息和主要事迹(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按照分配限额等额上报县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公示有异议者经查清事实后,作出继续推荐或撤销推荐资格结论,撤销推荐后空余限额按照投票排名顺延递补。
二、县教育和体育局审查
1.审核。县教育和体育局对学校推荐对象以及评选程序逐级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拟推荐对象符合评选条件和程序要求。
2.公示。县教育和体育局将通过复核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班集体的推荐对象,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或微信公众号(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等方式进行公示。
3.异议处理。对公示有异议的要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县教育和体育局审核并查实推荐有问题的人选,该名额不再允许推荐学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