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省级教育督导机构对县进行督导评估的工作安排、评估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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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432986Y/2024-543680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3-14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
淄博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于2019年对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进行了市级评估,于2021年12月组织省、市教育督导评估专家对市级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实地复核。我县根据市反馈问题及整改意见,建立问题台账,持续推动问题整改,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淄博市教育局2022年1月6日公布首批申请“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省级评估名单,确定高青县等三个区县2022年接受省级评估。截至目前省级评估认定未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