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25年度工作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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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432986Y/2025-5510027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3-20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及《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规程》等规定,经组织开展资格审查、质量监测、社会认可度调查、指标审核、核查评估等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程序,教育部认定我县为2024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具体见教督函〔2025〕3号《关于公布2024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名单的通知》)。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全面巩固提升创建成果,加快推动县域教育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教育质量和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