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2025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自评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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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432986Y/2025-5547923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10-17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
2024年9月,我县接受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实地核查,2025年3月被教育部决定“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不需要再公布年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自评结果。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全面巩固提升创建成果,加快推动县域教育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教育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