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关于公布省级教育督导机构对我县 进行督导评估的工作安排及评估结果的说明
索引号: 11370322004432986Y/2026-557379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3-30 发布机构: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公布省级教育督导机构对我县 进行督导评估的工作安排及评估结果的说明

发布日期:202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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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我县接受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实地核查,2025年3月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不需要再公布省级教育督导机构对我县进行督导评估的工作安排及评估结果。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定期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相关指标进行监测,全面巩固提升创建成果,加快推动县域教育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教育质量和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