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适度增加农村小学公用经费标准的建议》的答复(县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87号提案)
县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
87
建议人: 魏学艳
主办单位: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答复时间: 2022-02-28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魏学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适度增加农村小学公用经费标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有小学36处(包括8处教学点),其中农村小学32处。50人以下农村小学有6处;满50人,不足100人农村小学有7处;100人以上200人以下农村小学有10处。我县于2019年出台了《中共高青县委高青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高发〔2019〕13号),按照文件规定,已于2019年起执行“不足200人的小规模学校按照200人核拨公用经费”标准,按期核拨了农村小学公用经费。2021年,我县核拨农村小学公用经费共计25273630元。

二、标准要求

1.鲁财教〔2016〕31号文件规定:“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普通小学每生每年710元”。

2.鲁财教〔2015〕36号文件规定:“本着向农村教学点和规模较小学校、薄弱学校倾斜的原则,对农村规模小于100人的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

3.鲁财教〔2017〕28号文件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农村规模较小学校的经费保障水平,对农村超过100人不足2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200人核定公用经费”。

4.我县已于2019年起执行“不足200人的小规模学校按照200人核拨公用经费”标准,远高于省厅“对农村规模小于100人的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标准。

三、其他做法

我县还对有送教上门学生学校按每生每年8000元拨付经费。另外,2019-2021年,我县共计投入2445万元,用于改善和提高农村小学办学条件。例如,2019年,投资1800万元完成黑里寨学区中心小学教学楼项目,新增学位810个;投资67万元改造唐坊镇第二完全小学门卫室、院墙、篮球场。2020年,投资67万元实施农村学校教师周转用房改造提升项目;投资145万元实施田镇学区中心小学室外厕所、体育器材室、院墙等。2021年,投资77万元改造农村学校门窗、食堂、功能用房等。2022年,计划投资170万元用于农村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及教师周转宿舍提升等。

在提高农村学校办学条件、落实各项政策措施上,我们一直在努力,也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在2021年度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我县取得了全市第一的好成绩。

经与县财政局沟通,待我县财力进一步好转后,将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及时调整提高农村小规模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在保障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同时,适当倾斜农村小规模学校,提高其办学条件水平。

感谢您对教育发展的关注,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教育,为我县教育发展建言献策。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2月28日

当前我县农村小学普遍规模较小,小学生均公用经费为710元/生/年。在校生超过100不足200人按照200人划拨公用经费,在校生刚超过200人的按照实际人数划拨公用经费,这些学校在正常开支方面往往捉襟见肘,公用经费不足严重制约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建议:1.增加生均公用经费标准;2.继续加大对农村小学的投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