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发展普惠性婴幼儿托幼机构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发展普惠性婴幼儿托育工作的关注。学前教育,主要是指对3-6岁幼儿实施的保育和教育,目前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标准等均是针对3-6岁幼儿制定的。因此,幼儿教师所接受的正规学习和专业能力培训也是适合3-6岁幼儿的。现在3岁以下的婴幼儿托育机构的师资力量、托幼环境、托幼质量所存在的问题,县教育行政部门还没有相应职责权限和能力去把控。但是随着我县每年新生儿出生率的下降,陆续会有部分幼儿园出现有剩余学位现象,根据省市相关规定和要求,县教体局将会大力支持具备条件的幼儿园设立托班,并按有关规定做好托班幼儿的照护服务工作。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