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加强城区非机动车辆管理的建议》的答复(县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36-4号提案)
县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
36-4
建议人: 李宝针
主办单位: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答复时间: 2024-05-31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李宝针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注。对于您提出的关于加城区非机动车辆管理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对师生的交通安全工作非常重视,针对中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及家长乘骑电动车接送学生的安全情况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规范管理:

一是加强对师生及家长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安全课、黑板报、宣传栏、国旗下讲话、安全演练等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原则上要求离校1公里之内的学生步行上学;乘骑电动车的,务必保证车辆状况良好,控制速度,遵守秩序,文明行驶;普及电动车规范行驶相关政策,提高公众知晓率。

二是对师生进入校园的电动车及自行车实行准入管理制度,实施校园通行证制。进入校园的电动车及自行车服从门卫管理,按指定位置集中有序停放。

三是安排值班教师、门卫等严格执勤,对于违反乘骑纪律的进行批评教育,及时对学生及家长进行劝导。

四是县教体局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配合对全县校园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通过长期坚持加强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综合整治活动,提高广大师生及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使非机动车辆管理秩序得到明显转好。

感谢您对教育发展的关注,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教育,为我县教育发展建言献策。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5月31日

建议: 一、严查违规行为 严查非机动车辆的违规行为,包括严格查处无证驾驶、超载超速、违规停放等问题。对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章行驶、违章停放且不听劝阻的,建议相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其车主进行处罚。 二、加强宣传教育 动用社会力量加强宣传教育,适当缓解交通管理部门的压力。 比如: 1.教育部门通过学生向家长进行逆向亲子教育,家长们更易接受,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提升全民素质; 2.通过社区村委向市民进行正面宣传,或与参加五好家庭、优秀市民等评选挂钩。 多渠道引导非机动车辆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技能,加强市民对非机动车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了解,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设立必要的警示标志 在易变道和事故易发地等敏感处设立警示标志,增设减速带和醒目的获救标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