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恒花、任云涛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全县教育工作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教育部门评优树先和表彰工作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树立典型、激励先进,进一步增强全县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教真育爱、立德树人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每年的教师节大会对全县教育系统涌现出的淄博市“教书育人楷模”、淄博市“在班级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个人”、淄博市“在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方面表现突出个人”,高青县“最美教师”、高青县“教书育人楷模”、高青县“在班级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个人”、高青县“在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方面表现突出个人”、高青县“优秀思政课教师”、高青县“校园安全工作先进个人”、“山东省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等进行通报表扬。同时每年开展县教学能手、骨干教师、教坛新秀的评选,通过课堂教学的形式进行评选青年教师课堂大比武及优课评选等。
下一步将研究提高相关表扬表彰的层级,加大通过课堂教学进行评选的活动次数,依序开展各类教育教学评选。在国家和省、市政策许可范围内,积极争取政策,梳理完善评优表扬各项政策,在类别设置、名额分配、条件和程序等方面进一步优化,为各级各类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搭建成长的良好平台,激发教师队伍干事创业活力,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结构优良,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
感谢您对教育发展的关注,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教育,为我县教育发展建言献策。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5月31日
教师是教育事业发展的核心力量,教育事业的发展离不开教师,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可以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评优树先和表彰工作是激励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投身教育事业,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通过更加合理有效的评优树先和表彰工作,可以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创新精神,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教育事业不断发展。
存在问题:
1.目前各级党委、政府进行的各类表彰中没有针对教师方面的表彰。
2.现在教育部门、政府部门、人社部门共同表彰的综合表彰几乎已经没有。综合类表彰的分量比较重,一线教师非常重视,对一线教师的激励作用也更大。例如,原来的“优秀教师”这项荣誉是由教育部门和人社部门共同表彰的综合类表彰,现在只有教育部门单独进行表彰。
3.原来比较有规律,基本每两年一评的“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骨干教师”等评选,有些评选在进行,但有些评选,例如“学科带头人”的评选,已经好几年没有进行。
4.有些课堂教学方面的比赛和评选,近几年受疫情等因素的影响,有些改成了无学生模拟上课或者报送录像课的形式。相比模拟上课和录像课的形式,还是有学生的现场课堂教学更能体现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授课能力。
5.针对一线教师的评优树先和表彰相对还是比较少,教师在职称评审的时候,公开课或优质课评选方面的证书是必要条件,但很多教师因机会少,缺乏这方面的证书,影响职称晋升,影响工作积极性。
建议:
1.建议在各级党委、政府的表彰中增加对教师的表彰,更好的体现各级党委、政府对教育的关怀,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风气,激励更多优秀教师脱颖而出。
2.建议增加教育部门、政府部门、人社部门的联合表彰类项目。
3.建议恢复规律性的“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骨干教师”等评选。让学校和教师做到心中有数,知道大约什么时候组织哪一方面的评选,让教师的工作更有积极性,更有方向性,也有利于学校进行教师梯队培养。
4.建议多组织课堂教学方面的比赛和评选活动,给一线教师提供更多的机会,既能锻炼教师的授课水平和教学能力,更好的提升教师队伍素质,也能促进教育教学发展和教师个人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