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建立健全公共体育设施建管用长效机制的建议》的答复(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8号建议)
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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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 李怀艳
主办单位: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答复时间: 2026-03-31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李怀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公共体育设施建管用长效机制的建议》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县公共体育事业发展的高度关注与悉心指导,现答复如下:

一是落实属地化管理与专业化维护。按照“谁接收、谁管理、谁负责”原则,明确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为全民健身器材安全运行责任主体,落实镇(街道)巡检责任。社区、村委会组建以党员和村民为主的管理队伍,建立检查登记、损坏报告制度,每个健身点配备1-2名管理人员,负责器材保养、卫生维护及健身引导;建立“镇(街道)—管区(社区)—村(居)委会”三级巡检体系,明确各级巡检频次并做好记录,同时将管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委托专业机构维修,搭建线上巡查报修台账,提升处置效率。

二是积极推广健身设施综合保险,推动全面投保,化解安全责任风险。重点排查风险高的健身场所,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增设醒目警示标志,完善安全防护措施;通过多种渠道宣传保险政策,普及相关知识,引导群众支持推广,保障健身安全。

三是配发新器材前做好基层调研,优先配置适老化、儿童友好型器材,贴合广大人群需求;加强科学健身宣传,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深入基层,开展健身知识科普和正确使用器材指导,引导群众科学健身。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3月31日

理 由:公共健身器材(特别是室外“全民健身路径”)损坏率高、维修不及时;器材功能单一、缺乏适老化和儿童友好型设计;缺乏科学的健身指导,使用安全存在隐患。 建 议:落实属地化管理与专业化维护。明确街道(乡镇)作为辖区公共健身设施管理维护的第一责任主体,安排专项维护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器材生产企业或专业机构进行定期巡检、及时维修和报废更新,建立线上报修平台。推行 “健身设施综合保险”,为因器材质量问题或意外导致的伤害事故提供保障,化解管理方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