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李怀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公共体育设施建管用长效机制的建议》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县公共体育事业发展的高度关注与悉心指导,现答复如下:
一是落实属地化管理与专业化维护。按照“谁接收、谁管理、谁负责”原则,明确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为全民健身器材安全运行责任主体,落实镇(街道)巡检责任。社区、村委会组建以党员和村民为主的管理队伍,建立检查登记、损坏报告制度,每个健身点配备1-2名管理人员,负责器材保养、卫生维护及健身引导;建立“镇(街道)—管区(社区)—村(居)委会”三级巡检体系,明确各级巡检频次并做好记录,同时将管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委托专业机构维修,搭建线上巡查报修台账,提升处置效率。
二是积极推广健身设施综合保险,推动全面投保,化解安全责任风险。重点排查风险高的健身场所,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增设醒目警示标志,完善安全防护措施;通过多种渠道宣传保险政策,普及相关知识,引导群众支持推广,保障健身安全。
三是配发新器材前做好基层调研,优先配置适老化、儿童友好型器材,贴合广大人群需求;加强科学健身宣传,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深入基层,开展健身知识科普和正确使用器材指导,引导群众科学健身。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