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孙卫卫、袁飞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按时足额落实班主任激励性奖金、激发教育管理活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县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我县班级管理团队激励机制标准按照《中共高青县委 高青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高发〔2019〕13号)》,已发放至2021年8月份。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积极与县财政部门对接,争取尽快拿出财政解决方案, 并健全资金保障机制。同时指导学校完善班级管理团队激励考核与发放制度,进一步激发广大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关注班级管理团队激励资金发放问题,力争通过系统性措施稳步改善现状。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教育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