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按时足额落实班主任激励性奖金,激发教育管理活力》的答复(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6号建议)
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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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 孙卫卫、袁飞飞
主办单位: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答复时间: 2026-03-31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孙卫卫、袁飞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按时足额落实班主任激励性奖金、激发教育管理活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县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我县班级管理团队激励机制标准按照《中共高青县委 高青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高发〔2019〕13号)》,已发放至2021年8月份。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积极与县财政部门对接,争取尽快拿出财政解决方案, 并健全资金保障机制。同时指导学校完善班级管理团队激励考核与发放制度,进一步激发广大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关注班级管理团队激励资金发放问题,力争通过系统性措施稳步改善现状。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教育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3月31日

理 由:发放时效性不足:虽然我县从 2015 年出台《班主任激励性奖金政策》,但只执行了两年,从 2018 年至今存在激励性奖金延迟发放现象。目前我县学校班主任津贴仍执行 1989 年省人事厅、教育、财政厅第 5 号文件,每月 15 元的标准,与班主任高强度工作付出不匹配,难以及时体现工作价值认同。资金保障不稳定:县财政资金调度滞后、学校经费统筹不力等原因,出现班主任激励性奖金拖欠情况,影响班主任职业获得感与工作积极性。 建 议:明确发放时限及标准,实行 “按月核算,次月发放” 制度,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账。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实行专款专用。规范考核分配流程,坚持 “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向一线骨干班主任、长期任职班主任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