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加强乡村公共休闲空间建设的建议》的答复(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3号建议)
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
23
建议人: 孙树亮、毛沙沙
主办单位: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答复时间: 2026-03-31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孙树亮、毛沙沙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公共休闲空间建设的建议》收悉。衷心感谢你们对乡村振兴和乡村公共服务工作的高度关注与大力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是推进乡村健身设施提质升级。优先为建有文体广场但缺少健身器材的村庄配发健身器材、建设健身步道。建议各镇在推动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时,加大对健身场地设施的建设规划。健全健身设施定期排查管护机制,确保器材安全可用,切实满足村民就近健身需求。

二是推动文体活动下沉乡村,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下乡服务,依托乡村公共休闲空间,结合农闲时节和乡土民俗特色,开展广场舞、健身气功等培训及各类文体赛事,丰富村民精神文化生活。

三是深入挖掘乡土文化内涵,将传统民俗、农耕文化等元素融入休闲空间建设和体育健身活动中,引导村民积极参与,进一步提升村民的归属感、幸福感与获得感。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体育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我县体育事业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助力我县体育事业再上新台阶。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3月31日

理 由:随着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和农民生活水平提高,村民对公共休闲空间的需求日益增长。当前我镇各村普遍存在公共活动场所不足、活动设施单一、文化娱乐功能不完善等问题。建议将乡村公共休闲空间建设纳入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在村内闲置空地、废弃宅基地等区域,因地制宜建设小花园、小广场、健身步道等公共空间,配套休闲座椅、健身器材、照明设施等基础设备。同时鼓励各村挖掘本地文化特色,在公共空间建设中融入乡土文化元素,使公共空间既满足村民日常休闲需求,也成为传承乡村文化、促进邻里交流的重要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