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应对生源变化稳定学前教育发展的建议》的答复(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5号建议)
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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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 孙树亮、申杰
主办单位: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答复时间: 202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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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树亮、申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应对生源变化稳定学前教育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您在建议中指出的人口出生率下降导致在园幼儿数量减少、学前教育机构运转压力凸显、公用经费拨付方式有待优化等问题,贴合我县学前教育发展实际,分析深刻、精准到位;提出的改革公用经费拨付方式、建立定额拨付与动态调整机制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我县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保障体系、推动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参考。

近年来,我县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国家、省、市关于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各项部署要求,坚持公益普惠基本方向,着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持续提升。但随着我国人口结构调整,我县人口出生率持续下降,在园幼儿数量逐年减少,学前教育发展面临新的挑战,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到的,部分幼儿园尤其是小规模幼儿园,因按人数拨付公用经费,导致经费短缺,日常运转和质量提升受到一定影响,教师队伍稳定也面临压力。针对这些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已多次向县领导汇报,期望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切实破解发展难题。

关于您提出的“改革公用经费拨付方式,在按人数拨款基础上,综合考虑规模、成本、质量等因素,建立定额拨付与动态调整机制”的建议,我局将积极争取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优化公用经费拨付结构。2018年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联合印发通知,明确全省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最低标准为每生每年710元,自2018年起执行,目前,我县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付依然执行以上标准,并严格按照在园幼儿实际人数拨付。《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制定、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补助标准,并逐步提高,为各级单位制定标准提供了法规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相关意见也明确,省级负责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补助标准,市县承担投入主体责任,细化落实相关标准。结合您的建议,将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打破“唯人数论”的拨付模式,在坚持按人数拨付基础上,综合考量幼儿园规模、办园成本、保教质量、地理位置等多重因素,对公用经费拨付标准进行优化调整。重点向小规模幼儿园、农村幼儿园倾斜,合理测算办园基本成本,确保各类幼儿园能够维持正常运转。同时,严格落实《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将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标准纳入动态调整范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物价变动情况和学前教育发展需求,适时调整经费标准,保障幼儿园发展后劲。

二是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主动与财政、发改部门沟通,成立由教育、财政、发改等部门组成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工作专班,定期对全县幼儿园办园成本、经费使用、保教质量等情况进行调研评估,建立健全公用经费动态调整机制。科学核算办园成本,重点考虑教职工薪酬、园舍维护、玩教具更新、水电能耗等核心支出,确保经费拨付能够覆盖基本办园需求。同时,加强经费使用监管,建立健全预算管理、绩效评价、审计监督等制度,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杜绝浪费现象。

三是借鉴天津市滨海新区等地区对小规模学校(幼儿园)经费保障的先进经验(针对小规模幼儿园“生源少、经费低、运转难”的突出问题,滨海新区打破“唯人数论”的经费拨付模式,借鉴义务教育阶段小规模学校保障经验,推出精准化、差异化的经费补助政策。一是实行定额保底保障,自2023年起,对中小规模幼儿园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小规模学校政策,按不少于400人的标准保障公用经费,彻底改变“规模越小、经费越低”的困境。),参照山东省相关政策,我县对农村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小学,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对农村超过100人不足200人的规模较小小学,按200人核定公用经费,切实解决小规模学校“规模小、经费少、运转难”的问题,下一步对小规模幼儿园经费保障政策进行优化调整。

除上述措施外,我县还将从以下几方面发力,应对生源变化,稳定学前教育发展,推动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是优化幼儿园布局规划。结合我县人口出生率变化和城镇化发展趋势,科学编制学前教育布局专项规划,避免资源浪费和供给不足。对生源持续减少、办园条件较差的幼儿园,有序推进合并、转型,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对农村地区、偏远地区的小规模幼儿园,坚持“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幼儿园”的原则,严禁盲目撤并、一刀切关停,保障农村幼儿就近入园需求。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拓展服务功能,开展2-3岁托育服务,实现托幼一体化发展,提高资源利用率,缓解家庭育儿压力。

二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教师队伍稳定是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加大对幼儿教师的培训力度,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教研交流活动,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和保教能力。同时,优化幼儿教师职称评定机制,为乡村幼儿教师、小规模幼儿园教师提供职称评定倾斜政策,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稳定教师队伍。

三是提升保教质量水平。以生源变化为契机,推动学前教育从“规模扩张”向“内涵发展”转型,聚焦保教质量提升。深化幼儿园课程改革,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杜绝“小学化”倾向,打造具有我县特色的学前教育课程体系。加强对幼儿园保教质量的监管,建立健全保教质量评估体系,定期开展评估考核,督促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提升保教质量。同时,加强家园共育,搭建家园沟通平台,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育儿观念,形成家园协同育人合力。

四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确保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占合理比例,按照中央引导、省级统筹、市县落实的财政分担机制,切实落实学前教育经费保障责任。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学前教育专项补助资金,统筹整合各类资金,重点用于小规模幼儿园保障、教师待遇提升、办园条件改善等方面,为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资金支撑。

下一步,我县将以您的建议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措施,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公用经费拨付方式改革,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切实解决生源变化带来的学前教育发展难题,不断稳定教师队伍,提升保教质量,推动我县学前教育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我县教育事业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助力我县教育事业再上新台阶。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3月31日

理 由:近年来,因人口出生率下降导致在园幼儿数量减少,学前教育机构运转压力凸显。按人数拨付的公用经费也难以维持日常运行与质量提升需要。为保障教师待遇、稳定队伍,并推动学前教育持续高质量发展,建议如下:改革公用经费拨付方式,在按人数拨款基础上,综合考虑规模、成本、质量等因素,建立定额拨付与动态调整机制,保障各类幼儿园基本运转与发展。